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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沈痛婦幼節 老父淚縱橫 刊載者:卓伯源委員 刊載日期:2003/04/04

四十二歲的台灣女子陳淑珠,去年(民國91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前往日本東京訪友,卻在逗留一個月之後,今年

(92年)春節期間二月三日無端消失,親朋友人均聯絡不

上,日本友人乃向當地警方報案。

原本日本警方並不積極處理,陳女友人向我駐日代表

處求援之後,日本警方才展開行動。輾轉追查出陳女最後

造訪對象是七十五歲的日本男性友人海老澤定己,但是海

老澤僅表示陳女造訪之後安然離去,但是警方發現海老澤

住處有大量可疑血跡,隨即將之居留偵訊,但是海老澤矢

口否認殺害陳女,卻在羈押期滿回到住處之後「疑似畏罪

自盡」(日本警方說法),現場並未留下遺書。

日本警方迄今在現場並未發現陳女屍體,也未尋獲任

何分屍屍塊,日本警方研判陳女可能在春節消失當日(二

月三日)遭海老澤殺害,由於海老澤體型瘦小,警方懷疑

可能有共犯或幫兇,並且研判遭到殺害的陳女屍體,有可

能被埋於海老澤的老家日本茨城縣山區。

台灣女兒陳淑珠的遇害超過二個月,後續處理家屬至

今仍然毫無頭緒,政府單位至今只有駐日代表處「表達關

心」而已,而陳女遇害事件令人輕易聯想到十四年前的

「日本大學女生井口真理子在台遇害事件」:

民國79年4月2日,日本大學女生井口真理子來台,半

個月後4月18日井口家人透過亞東關係協會向我國警方報

案,指井口真理子在台失去聯絡,當時的刑事局長盧毓鈞

特別印製了一張尋找真裡子的海報,詳述真理子的個人資

料、特徵、還有提供線索破案獎金等等,然後通令將海報

張貼於各地警察單位,以及與日本觀光客有關的禮品店、

日本料理店、旅館及風月場所等等,終於在政府唯恐影響

我國國際形象的契而不捨之下,逮捕殺害井口真理子的兇

手計程車司機劉學強,並且在嫌犯住處挖出真理子屍骨。

遇害兩月 竟無法開立死亡證明!

?明天清明節 陳家無法幫女兒掃墓?

從井口真理子命案回頭看陳淑珠日本遇害事件,立委

卓伯源發現政府單位對遇害國人家屬的協助實在微乎其

微!

翻開中華民國外交部所核發的護照上,明白寫著:

「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茲請各國有關機關,對持有本護照

之中華民國國民允予自由通行,并請必要盡量予以協助及

保護。」而陳淑珠持著我國護照遇害,後續協助事項所遭

遇的問題一一浮現。

我國與日本並無邦交,但中日兩國之間的人民往返卻

是非常頻繁,陳淑珠遇害後,經查日本政府曾經回覆我駐

日代表處,表示「陳女並非日本國民,因此無法向加害人

海老澤的家屬請求民事賠償」,甚至遇害至今近兩個月,

日方連死亡證明尚未開立!台灣民眾在日本失去生命,日

本政府態度及我駐日代表不能據理力爭的情形令人遺憾。

雖然本案司法管轄權屬於日本,但基於刑事責任附帶

民事責任,立委卓伯源及陳學聖仍然對政府提出強力呼

籲:

一、 要求日方儘速發予死亡證明。

二、 政府必須義務協助陳女家屬進行包括民事求償

等相關法律訴訟。

三、 外交部應出面向日方要求公平公正公開審理本

案。

四、 駐日代表處應持續要求日本警方盡速尋得陳女

遺體,以慰亡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