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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你家被偷拍了!!?? 刊載者:卓伯源委員 刊載日期:2003/06/11

◎「令人頭皮發麻」的網路查詢手法

網路世界無遠弗屆,隨著資訊爆炸,生活中已經充斥

著各類型的「駭客」。這些看不見的「入侵者」,不知不

覺將你我生活上的點點滴滴,持續洩漏出來,不知不覺

中,大家幾乎都成了好萊塢金凱瑞所主演的電影「楚門世

界」的情景。

國民黨立委卓伯源,近來接獲許多民眾的反應,民眾

對於自己親眼所見只能以「不可思議」、「頭皮發麻」來

形容內心的震撼。原來網路上流傳一項查詢的手法,只要

將特定對象的住家地址輸入,兩秒鐘之內,被查詢人住家

外觀就赤裸裸被公開。

根據卓伯源訪查得知,這項查詢的地區範圍,包括了

南北兩大都會:台北縣市、高雄縣市兩地,鎖定的查詢地

址都是一般住宅,已經取捨了政府各級機關與公共場所

(例如立法院、總統府、高雄市政府等等),而普及的住

宅範圍也相當可觀,台北縣市超過八成,高雄縣市則約佔

五成,並逐步增加中。

民眾自己的住家被公開,卻是渾然不知,試想,生活中有

太多管道可以取得別人住家資料,包括畢業季節的同學

錄、機關通訊錄、民間社團如扶輪社等等,有心人要取得

並非難事,但衍生出的問題卻是難以防範,對於被公開的

民眾相當不公平。這項令人擔憂的查詢手法,到底是那個

機構?由於網站首頁禁止外人登錄(登錄時出現『此網站

並未授權對外公開』),更是啟人疑竇,卓伯源進一步表

示,經過多日追查,得知這是屬於某家經營法拍屋的業者

所架設,而業者卻將民眾住家(包括各巷、弄)都鉅細靡

遺,工程之浩大令人驚訝。

◎法拍屋業者大費周章,民眾隱私權視若無睹?

你家被偷拍了嗎?

司法判例中,不乏因為在網路上公佈他人裸照、電話,使

人備受騷擾而吃上官司,但是「住家房屋的裸照」被公開

查詢,民眾的權益誰來保障?難道須發生傷害之後才有待

公權力介入嗎?

台大法律係畢業的立委卓伯源認為,法拍業者隨意公開民

眾住家,如果民眾並無出售房屋的打算,則上述行為已侵

犯民眾隱私權。但是卓伯源表示,目前法律中對於侵犯隱

私權的求償採「自由心證」,而訴訟過程繁雜冗長,民眾

似乎只能被動的坐視。

卓伯源表示,其實刑法中原來就有「妨害秘密罪」,第三

百一十八條之一(洩漏利用電腦設備等而知悉之秘密罪)

規定:「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

他人之秘密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

罰金」。卓伯源認為此項罰則過輕,難怪民眾只能選擇

「默默承受」自身的隱私權任意遭人侵犯,未來卓伯源將

提案修法,保障人民的隱私權。(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