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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官委員反對行政院修正健保法第23條 刊載者:林惠官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25

立法委員林惠官國會辦公室快訊04.25

反對劫貧濟富,拿弱勢開刀的全民健保修正條文第23條!

今日院會做成決議:全民健保法修正條文再交由黨團協

商!

林惠官委員將為709萬人權益堅持到底,要求維持健保法

第23條原條文!

經立法委員林惠官及全國總工會揭露全民健保法修法

草案第23條將大幅提高職業工會、農會、漁會、榮民及眷

屬共計709萬人保費一案,由林委員惠官及提案人傅委員

崑萁奔走下,獲得朝野各黨派28位委員連署要求健保法維

持第23條原條文,今日院會做出決議該案交由黨團協商。

原於4月15日立法院環福委員會審查通過之『全民健

保法修正條文』將於今日院會中逕付二讀、三讀,林委員

惠官及全國總工會揭發修正條文第23條將大幅提高被保險

人保費,影響包括第二類職業工會、第三類農會及漁會、

第六類榮民及眷屬共計709萬人之權益,如果行政院版修

正條文通過:

? 第二類職業工會勞工自付保費將從現制的490

元提高到780元!

? 第三類農漁民自付保費將從現制的245元提高

到390元!

? 第六類榮民及失業者自付保費將從現制的604

元提高到780元!

經林委員惠官及傅委員崑萁努力奔走下,共獲28位跨黨派

立法委員

連署,緊急於今日院會提出異議,成功阻擋原訂今日逕付

二讀、三讀之『全民健保法修正條文』,雖經四位連署委

員撤簽及在場執政黨立委之「關切」下,主席仍依立法院

職權行使法第68條做成決議:全民健保法修正條文交由黨

團協商。

林委員惠官表示,近期內各黨團與行政部門將會就此

案進行協商,他必堅守709萬被保險人權益,說服各黨團

反對行政院修正健保法第23條,要求維持原條文!!衛生

署宣稱林委員說法有誤且屆時修法通過後會視被保險人經

濟情況調整保費,林委員惠官嚴正表示:所有揭發數據是

由衛生署財務處提供,衛生署豈可自打嘴巴?且攸關保費

調整大事萬萬不可由行政單位隻手遮天,片面決定!呼籲

衛生署莫自圓其說,當努力檢討健保藥價及醫療黑洞,莫

拿廣大弱勢的被保險人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