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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批行政院言而無信、強渡法案、漠視勞工權益! 刊載者:林惠官委員 刊載日期:2004/01/09

林惠官痛批行政院言而無信、強渡法案、漠視勞工權益!

林惠官委員今天表示:做為勞工立委以及全國總工會理事

長,他對執政者長期以來透過各種法規命令向所有勞工與

工會施加的限制,感觸最深,也因此,對於勞動三法的修

法,林委員不但非常關心,更一開始就提出了對《工會

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修正版本。

林惠官委員強調:

「本席絕對支持勞動三法的修正,因為這攸關全台灣八百

萬勞工的權益。但是行政院所提出的版本,對可組工會的

職業種類仍然做了違反世界潮流的過時規定(《工會法》

第4條),而且對工會的控管更加嚴密(例如《工會法》

第14、16條)、限制會務假(《工會法》第34條),甚至

極不適當的加入了對工會與工會幹部的罰則(例如《工會

法》第39、40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6、57條),更

惡劣的,多處條文明顯企圖壓制工會的爭議權(例如《工

會法》第31 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8-51條)。本席

要清楚的聲明:這樣的勞動三法,根本就是工會戒嚴法!

勞委會陳主委本為勞工運動出身,居然提出這種壓制工會

的法案,簡直愧對全國勞工!本席接受全國勞工的託付,

絕對不能坐視這樣惡劣的版本通過!

也因此,本席與助理們長期以來針對勞動三法不斷的探詢

包括學者、工會與工運團體的各方意見,期盼通過對勞工

最有利、對讓勞資權力關係得以較為對等、從而達到真正

良性、對等的勞資關係的法案版本。遺憾的是,本席助理

與勞委會處長等相關主管官員就勞動三法進行四次以上協

商,事後勞委會竟全盤推翻、言而無信、出爾反爾!而部

分朝野立委居然不顧本席長期為勞工奔波出力、為勞動三

法及多項勞動法令積極協調的事實,誣指本席為阻擋勞動

三法的幕後黑手!這實在讓人痛心、失望!」

勞動三法已經被排入由今(九)日的第十九次院會當中。

如果行政院版勞動三法在倉促表決中通過,將立刻對全國

勞工帶來極大的負面效應。對此,林惠官委員立即於今

(九)日提出了《工會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的部分

條文的修正動議。林惠官委員承諾一定會繼續堅守勞工立

場、帶領全國總工會全體會員與全國勞工,爭取優質立

法、向行政院版的工會戒嚴法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