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2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2:0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第一會議室
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一舉將五十位女性送入立法院,可
說是女性參政史上一大進步。但是五十位女性立委進入立
法院只是一個進程,更重要的是,我們如何結合所有女性
立委的力量,推動婦女權益。
大家對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三讀通過「兩性工作平等
法」一事,應記憶猶新,這部法案的催生,歷十年的革
命,方得成功,所以稱之為「女性幸福革命」,一點也不
為過。
我國的兩性平權觀念,嚴格說起來還遠落後於歐美國家。
回顧過去的十年裡,女性福利或權益遭受迫害的事實不勝
眉舉,若大家記憶猶新,當不忘數年前高速公路女性收費
原因懷孕遭受解雇,以及若干公民營企業內規中仍有女性
懷孕不得任職、須調職或離職的陋規,一度引起與論的爭
議和撻伐。
假使沒有這部法律,可以想見,出於過去根植人心的歧視
女性心態,以及從而產生層出不窮的「性侵害」、「性騷
擾」、「單身避孕條款」、「女性次級薪資條款」等不公
平的職場現象,將會持續或惡化下去。而今天有了這部
「兩性工作平等法」,適足以打破早年父權機制下的諸多
不合理、不公平的職場觀念和待遇,維繫了女性最起碼的
生命尊嚴與職場正義,足以令全國女性同胞擺脫過去遭受
雇用者在遴選、聘用、報酬、配置、升遷、退職、退修與
解雇過程中遭受到的次等待遇;更有助於實現兩性平權及
同工同酬的境界與目標。
雖然「兩性工作平等法」通過後,女性職場工作環境與尊
嚴已有了法律保障,但我們仍必須嚴肅的指出,現行法律
中仍有許多對於女性不平等甚至侵害女性權益的規定,諸
如民法親屬編中有關夫妻財產制、結婚離婚、收養認領,
優生保健法中對於人工流產的規定等等。
婦女團體與女性參政者經過數十年的努力,已逐漸在各自
的領域中取得一習之地,我們應該將各界女性的力量結合
在一起,致力為台灣的女性謀福利。而立法院中所有的女
性立委,更會超越黨派,努力推動所有攸關婦女權益的法
案三讀通過,成為女性權益的後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