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工問題 陳情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03
全國各漁業團體代表
主辦:立法委員廖風德、黃昭順國會辦公室
時間:91年4月3日下午2時至4時
地點:立法院第四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昭順、廖風德、鄭美蘭
黃昭順委員表示:
一、中央應儘速責成相關單位授權台灣漁業工會所成立
「漁業 勞務委員」之單一窗口單位,俾利兩岸進行處理
漁工之相關問題。
二、勞委會應儘速簡化僱用外籍船員手續,俾縮短申辦送
件時程,並放寬20噸以下漁船及人數之限制。
三、對僱用外籍船員取消就業安定費(每人每月1900元),
以降低漁民僱用成本,提高漁民僱用外籍船員之意願。
四、請政府儘快研究提高補貼金額,以鼓勵本土船員重返
漁船工作。
五、自本(九十一)年二月初,大陸暫停輸出漁工迄今,本
島漁船約七成滯留港內,無法出港作業,嚴重影響漁民生
計苦不堪言,建請政府儘速訂定可行辦法,以解決漁民困
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