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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漁工問題 陳情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03

全國各漁業團體代表

主辦:立法委員廖風德、黃昭順國會辦公室

時間:91年4月3日下午2時至4時

地點:立法院第四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昭順、廖風德、鄭美蘭

黃昭順委員表示:

一、中央應儘速責成相關單位授權台灣漁業工會所成立

「漁業 勞務委員」之單一窗口單位,俾利兩岸進行處理

漁工之相關問題。

二、勞委會應儘速簡化僱用外籍船員手續,俾縮短申辦送

件時程,並放寬20噸以下漁船及人數之限制。

三、對僱用外籍船員取消就業安定費(每人每月1900元),

以降低漁民僱用成本,提高漁民僱用外籍船員之意願。

四、請政府儘快研究提高補貼金額,以鼓勵本土船員重返

漁船工作。

五、自本(九十一)年二月初,大陸暫停輸出漁工迄今,本

島漁船約七成滯留港內,無法出港作業,嚴重影響漁民生

計苦不堪言,建請政府儘速訂定可行辦法,以解決漁民困

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