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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請優先提供待改建眷戶遷購,以加速眷改進度』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1/08/10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日(星期五)下午二時

地點:立法院第七會議室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蕭金蘭國會辦公室

主持人:立法委員黃昭順、蕭金蘭

出席相關部會:行政院秘書處、行政院經建會、行政院工

程會、行政院主計處、內政部營建署、總政治作戰部、國

防部眷服處、教育部

自八十五年二月五日公布實施「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

例」,預定於八十六年至九十四年共九個年度執行眷村改

建計畫,迄九十年四月底辦理進度僅六.八七%(預定進

度六六.八三%)已嚴重落後,讓眷戶存疑政府施政能力

與誠信,如何加速推動以趕上進度,國防部具備那些法

寶,宜宣告眷戶來穩定對政府之信心。

據了解內政部營建署運用台灣省國宅基金,在高雄縣鳳山

市已改建完成四維二村、黃埔一村等二處國宅社區,目前

房地市場景氣低迷,該國宅除配售原眷戶外,尚餘一千餘

戶待出售。空置國宅亦面臨管理維護困難、遭破壞及其他

基本費用支出、持續虧損國宅基金墊付款之利息等問題,

已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行政院應速作政策性決定,將已完

工待售國宅先行交由國防部輔導眷戶遷購,促進國家資源

整體有效經濟使用,不應在目前國家財政困難時,尚存待

售閒置國宅增加財務虧損,同時又因無眷宅供眷戶遷購以

改善居住之不合常理現象,建議中央政府對住宅政策,應

重視市場餘屋、待售國宅、眷村改建眷宅間之連結問題,

以利經濟復甦及抒解政府財政。

行政院經建會、國防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在六月份達成

共識,眷村改建將搭配國宅空餘屋政策進行調整,如果國

宅空餘屋可以滿足眷戶的需求,將暫停眷村改建,以消化

國宅空餘屋。但行政院經建會最近又指出,全國滯銷國民

住宅高達一萬二千五百三十七戶,經建會將協調內政部、

教育部,協助大專院校購入國宅充當學生宿舍,教育部也

將配合消化國宅空餘屋的政策,對於擬新建宿舍的學校,

將先調查附近有無國宅空餘屋,如有,政府將透過優惠條

件鼓勵校方直接購置國宅做為學生宿舍。現又傳出,國宅

將給替代役役男使用,到底政府是如何解決國宅問題?政

府政策搖擺不定,國防部執行眷村改建工程進度已呈現嚴

重落後,諸如高雄縣鳳山、大寮地區之眷改工作,尚無改

建基地工程發包施工,已引起眷戶焦慮與不安。

討論題綱:

一、到底政府國宅是要給誰使用?第一優先、第二優先、

第三優先是否可以訂出明確政策方向?讓民眾週知,以免

國宅淪為黑箱利益作業。

二、因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不充裕,致無法大量依改建

計畫執行眷改工作,是否請行政院、國防部速採融資借貸

方式籌措經費支應?以維眷戶權益。

三、高雄縣四維二村、黃埔一村等二處國宅,據了解內政

部營建署同意提供國防部作輔導眷戶遷購,應核發眷戶購

宅款,如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不充裕時,是否請行政

院核准同意「先交屋後繳款」或轉帳方式辦理?

公聽會結論

黃昭順委員表示:

1.國宅雖以出售為主,而內政部對眷戶遷購國宅表示同意

以先交屋後繳款為推動的主要目標,高雄市眷戶意願高,

內政部與國防部應儘速協商於兩個月內定出遷購辦法。

2.眷戶遷購國宅補助款部分,融資案為既定政策,國防部

應於兩個月內另提出具體方案報院與各部會協商時,行政

院代表應出席。

3.各縣市對眷村有遷村國宅計劃者列為優先配售,如意願

不高者方可進行承擔國宅業務。

4.國防部應儘速完成遷村意願調查、法院認證手續及編列

預算並於91年度總預算內補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