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八二三戰役義務官兵請命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1/05/10
針對「八二三戰役義務官兵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案」,
黃昭順委員認為,許多貢獻於保衛國家的戰役中,九死一
生的年老戰士,如參加八二三戰役之全國各縣市新的榮民
們,雖獲有榮民證,但申請與資深榮民一樣接受政府安
養、就養就醫…等照顧時,輒受駁回、此一情形,使全國
各縣市的八二三戰友們,心中甚感氣憤不平,反應不己。
政府應速依憲法:「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的貢獻,並對
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之規定,
對於全國各縣市現有曾參加八二三戰役的榮民們,予以就
養、就業、就醫、就學等的福利待遇,以照顧他們的晚年
生活並勵忠貞。相對於委員們的提案,行政院並未提出任
何版本。
因此黃委員認為政府應立即制定撫恤專法,並消除排富條
款,用以表彰及照顧與回饋當年誓死保衛國家免於受赤化
之勞苦功高之戰士,此舉為對當年八二三戰役之榮民應盡
的義務與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回溯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台海戰役之金門民防、自衛隊
員,凡男性十六歲至五十五歲,女性十六歲至三十五歲,
都奉命徵召參戰,無一倖免。執行各項戰鬥任務:如在激
烈的炮火中搶救傷患、構建工事、站崗瞭望、灘頭搶運補
給用品彈藥等艱鉅任務,民防、自衛隊員之英雄果敢,前
仆後繼,死傷於灘頭陣地,可歌可泣,終於締造八二三台
海戰役之勝利,使中共數十年來不敢越雷池一步,奠定台
澎金馬數十年來之安居樂業、繁榮進步,促進民主自由經
濟奇蹟。八二三金門民防、自衛隊員功不可沒,昔日的英
雄今日的老兵,政府出面予以妥善照顧是具正當性。亦不
能以今日的價值觀將此條例侷限於適用部分參戰老榮民,
應一視同仁。黃昭順委員衷心希望政府相關單位儘速制定
八二三戰役義務官兵晚年生活照顧撫恤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