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4貴賓室
主持人:立法院巾幗會
起因:警政署計劃從明年元月起,調降警察超勤津貼數
額,每位員警可領津貼將從一萬七千元降到一萬二千元。
面對社會治安狀況惡化,警察勤務日益加重,主計單位不
思檢討經費浮濫編列問題,還企圖刪減實際支出的員警超
勤津貼,本末倒置的行為令人不解。為了維護眾多警察們
應享的權益,立法院巾幗會特召開記者會,替勞苦功高的
人民褓姆發出不平之鳴。
近日治安狀況日益惡化,警力的短缺更形嚴重,相對地導
致警察勤務也越來越重,同時整個社會對警察的依賴也日
漸加深。但主計處卻傳出要求警政署將員警超勤津貼的上
限,由原本一萬七千元調降至一萬二千元,此舉不但讓超
勤加班的員警,得不到相對的補償,更嚴重地打擊了警察
的士氣,一股反彈的氣氛,儼然正在形成。
巾幗會在陸續接獲基層員警的反應之後,認為主計處此舉
十分不當。相較於政府部門其他項目的津貼,員警的超勤
津貼無疑是最貨真價實的政府支出。目前一般警察工作時
數約為每天十二小時,扣掉正常上班的八小時,超勤時數
為四小時,如果以每周上班五天計算,累計一個月約為九
十小時左右,但事實上,大多數的警察超勤時數都超過這
個數目,甚至於超過另一個上限--每人每月最高一百小時
的超勤限制。換句話說,如果以俸級一小時一百五十元計
算,該月超勤一百二十個小時,能夠領到津貼的,也只有
一百個小時,即一萬五千元,於是實際支領的俸級變成了
一小時一百二十五元,真的是做得越多,領得越少。如
今,竟然連這一點津貼都要縮減,這就是我們政府照顧公
務員的方法嗎?
會中黃昭順委員表示,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四條規
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
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相對
於警察放棄個人休假、犧牲家庭生活的付出,她要求主計
處和警政署必須依法行政,地方政府也必須詳實編列超勤
津貼,實報實銷,絕不可以記嘉獎或其他的方式規避國家
應該對公務員負起的責任。同時,警政署應該積極尋求填
補警力不足的方法,而不是放任超勤問題日益嚴重。至於
主計處,應正視並檢討各部會預算浮濫編列的問題,而不
是認為基層員警習於沉默,便要求緊縮維護社會安定所必
需的警政預算。
以此次事件為例,巾幗會要再次呼籲政府,為政者應該要
有眼光,不要只為了解決眼前的問題,卻忽略了不當的手
段,可能造成國家長久無法彌補的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