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委員呼籲:
1. 研議綜合指標的分級管理制度而不是祇用逾放
比的單一指標
2. 存款保險強制投保改為自由投保
3. 提出多功能的農漁會機制
「敬愛的農漁民,別上有心人的當!」,立法委員林重
謨、陳宗義及蔡啟芳連袂呼籲,請農漁民靜下心來思考,
政府要改革的是壓榨農漁民的信用部,不是要消滅農漁
會,真正要消滅的應該是這些信用部的農漁蟲。
蔡啟芳表示,農漁會為兵家必爭之地,淪為各級選舉綁樁
布樁的重要部份,因此,一旦當選農會幹部便可利用信用
部胡作非為,更有民意代表介入,上下其手,假農漁民冒
貸、超貸,逾期放款比率高居不下,真正需要的農漁民不
是借不到就是得到「高利貸」,為何這些農漁蟲敢如此大
膽?因為「存款保險條例」第三條強制投保條款,使得政
府必須概括承受這些敗壞的信用部,所以,他們有恃無
恐,這樣的農漁會信用部不改革,行嗎?。
蔡啟芳指出,政府宣布暫緩實施「分級管理制」有其原
因,因為發現以「逾期放款比率」作為分級管理的單一指
標有漏洞,「逾期放款比率」可經由人為操縱而失真,因
此,建議此制度暫緩實施之際,重新研究一套「綜合指
標」的管理制度,以求真實地反應出農漁會信用部經營的
情況。
蔡啟芳進一步說明,此綜合指標除採逾期放款比率之外,
可考慮備抵呆帳、資本適足率、資產品質、信用評等結果
等項目,作為分級管理的評分基礎。他建議財政部,在暫
緩實施分級管理制度期間,重新研究以綜合指標作為分級
管理之辦法。
蔡啟芳表示,過去為保障存款人利益與促進金融安定,存
款保險由「自由投保」改為「強制性」投保,然而這樣美
意的卻讓金融壞蟲胡作非為,真正受害的是政府及存款投
資人。在學理上應採「強制性」投保,然而必須要有配套
措施:(一)差別費率及(二)保險給付100萬元。不
過,在實務上,差別費率再高的保費還是用民眾的存款付
款,因此,還是修改「存款保險條例」第三條,回到「自
由投保制」,由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接受承保。
蔡啟芳強調,農會及信用合作社經驗的失敗,並不表示這
樣的制度不好,而是農會應是綜合性農業合作社,不過,
目前的農會卻淪為政治與選舉的產物。政府所要改的用意
是要把政治及選舉趕出農會,讓農會回歸到農會幫助農民
的角色及互助機制。
最後蔡啟芳說,無論現在情況如何,在「分級管理制」實
施暫緩期間,政府可以想出一套機制來解決目前的問題,
他提出「整合存款、貸款、保險加輔導的互助機制」供財
政部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