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公路總局接管養護濱二路協調會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2/12/25
鑑於台十七線中彰大橋已被列為危橋,即將要封橋重建,
而在進行重建工程中,彰濱二號連絡道路(簡稱濱二路)將
成為主要替代道路,日前彰化縣伸港鄉各村村長及代表會
等人即向立法委員魏明谷陳情表示,為使濱二路發揮其交
通運輸功能,應於濱二路路段施作中央分隔島以及各類型
交通警告標誌,將其納入西濱快速道路之系統連絡道路,
交由公路總局接管養護。惟公路總局雖允諾將編列預算施
作交通警告標誌、中央分隔島,但將濱二路納入西濱快速
道路之系統連絡道路接管養護一事,卻未能正面回應;而
依原路權單位經濟部工業局函示,須由施設道路設施及接
辦管理養護單位主動提出申請,所以立委魏明谷爲此特邀
集公路總局承辦單位召開協調,期能早日協議出適當的解
決方案。
事實上,位於伸港鄉境內,長約1900公尺,寬四十公尺的
濱二路,原規劃為供彰濱工業區伸港區對外連絡的道路,
卻於民國七十七年奉行政院指示停止開發,而路權機關經
濟部工業局未能妥善養護,致使濱二路部份路肩未進行拓
寬及舖設AC路面,對於用路人安全造成相當程度的威脅。
現今適逢台十七線中彰大橋預定於九十二年農曆春節後封
橋進行重建工程,濱二路勢必將作為台十七線道路的主要
替代道路,肩負起台十七線、彰濱及全興工業區與伸港鄉
每日一萬三千車次的車流量,所以為顧及鄉民與用路人的
生命安全,並使濱二路充分發揮運輸功能,未來確須由公
路總局能將濱二路納入西濱快速道路之系統連絡道路接管
養護,才可確保沿線住家的居家安全及縣民應有的基本用
路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