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公司於埤頭鄉元埔村鑿井協調會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9/25
自來水公司於埤頭鄉元埔村鑿井協調會
◈ 時間:九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上午十時
◈ 地點:芙朝村活動中心(埤頭鄉芙朝村芙朝路200號)
◈ 主持人:立法委員魏明谷、立法委員周清玉
◈ 參加人員:
自來水公司總管理處 楊國洲工程司
自來水公司第十一管理處 陳光明副理、工務課穆岳鈞課
長
彰化縣議會 李俊諭議員、鄭汝芬議員
埤頭鄉公所 陳重利鄉長
埤頭鄉代表會 鄭良錕代表、劉文華代表
埤頭鄉芙朝村辦公處 顏進輝村長
埤頭鄉元埔村辦公處 陳金意村長
埤頭鄉新庄村辦公處 吳春田村長
陳情民眾數百位
開會事由:
有鑑於自來水公司四年前就曾因明道管理學院用水所需,
已於彰化縣埤頭鄉芙朝村挖鑿兩個深水井,結果卻導致芙
朝村、元埔村及新庄村等三村地層水位下降,農民花費數
萬元合資鑿井,亦無法順利取水灌溉,因此最近自來水公
司又以華慶大學即將設立為由,擬於當地再挖鑿兩個水井
時,就引起當地居民嚴重反彈。
當地民眾暨鄉民代表陳情時紛紛表示,四年前元埔村民係
為歡迎大學進駐才同意開鑿,也爲此付出了相當大的代
價,如今新校位址既與元埔村相距甚遠,水公司卻捨近求
遠的硬要再選在元埔村開鑿深井,爲當地水層投下更大的
變數,實無道理可言,因此絕對誓死反對!
是以,立委魏明谷爲協調該項鑿井爭議,避免當地民眾和
自來水公司再度爆發嚴重衝突,遂擬召開本次協調會,就
相關意見充分溝通,以期自來水公司能在尊重居民權益和
有效開發水源的前提下,適度研擬提出替代可行的水源方
案,有效調解該項爭議。
立 法 委 員 魏 明 谷 員 林 服 務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