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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第1會期活動及會議辦理情形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5月8日(星期三)、5月9日(星期四)」」 開會事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5月8日(星期三) 
一、 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審查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審查委員羅智強等25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 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 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二、 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 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 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 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 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 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 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 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 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 審查委員鍾佳濱等2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 審查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 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 審查委員陳素月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 審查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七、 審查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八、 審查委員李彥秀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九、 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 審查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一、 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 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三、 審查委員鄭正鈐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四、 審查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
三十五、 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六、 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七、 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三十一至三十五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三十六、三十七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


5月9日(星期四)
一、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二、 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三、 繼續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四、 繼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五、 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六、 繼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七、 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八、 繼續審查委員蘇巧慧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九、 繼續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 繼續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一、 繼續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二、 審查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三、 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四、 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五、 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六、 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七、 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八、 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開會時間:113年5月8日(星期三)及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兩天一次會】
開會地點:紅樓202會議室
主持人:吳召集委員琪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