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孔文吉國會辦公室
「北部地區山地原住民鄉鎮地方建設座談會及考察計劃」
---「新竹縣五峰鄉」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94年9月6日(星期二) 上午10時
開會地點: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主持人:立法委員孔文吉 紀錄:蔡善神 02-23588246
會議決議內容:
一、請新竹縣五峰鄉公所儘速彙整本(94)年鄉內海
棠、馬莎颱風公共設施災害相關資料,並依天然
災害申請行政程序層報新竹縣政府及中央,並請行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早日進行五峰鄉之現地會勘,
以利儘速辦理災後復建工程。
二、有關新竹縣五峰鄉竹122線(南清公路)提升為省道
乙案,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積極與新竹縣政府協商,
並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明(95)年度編列預算接管
竹122線,其處理情形請副知本席備查。
三、有關新竹縣五峰鄉公所提出之改善竹122線十六項計
劃需求,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與新竹縣政府檢討本
(94)年度剩餘之結餘款,進行竹122線之修建工
程,保障居民用路之安全,請將辦理情形副知本席
與立法委員邱鏡淳國會辦公室備查。
四、有關新竹縣五峰鄉竹122線,行政院院長謝長廷曾裁
示專案處理,請五峰鄉公所提供相關資料,送本席
與立法委員邱鏡淳國會辦公室備查。
五、有關新竹縣五峰鄉環鄉道路嚴重損害及改善道路排
水系統案,請五峰鄉公所提出具體災害資料,層報
新竹縣政府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並請行政院
原住民族委員會寬列預算,儘速修復五峰鄉環鄉道
路。
六、有關新竹縣五峰鄉清泉溫泉河川整治與護岸堤防,
請新竹縣政府儘速將災害相關資料,送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請水保局檢討本(94)年度結
餘款或編列下年度預算,以利進行河川整治與護岸
堤防施設。
七、有關新竹縣五峰鄉國有林班地解編後劃編「原住民
保留地」土地管理與林木處分乙案,請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針對該案有關限制
開發等問題進行深入瞭解及改善,並積極與當地居
民協調溝通,及早將土地交予當地居民有效利用。
八、有關新竹縣五峰鄉土場部落遷村乙案,請新竹縣政
府儘速積極邀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林務局、五峰鄉公所溝通協調與現地會
勘,專案優先處理土場部落之遷村事宜,林務局業
已同意將配合撥用遷村用地,其辦理情形,請新竹
縣政府副知本席備查。
九、有關新竹縣五峰鄉光復林道道路損害案,請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於一個月內加速搶修,以利居民
通行。
十、未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轄內有天然災害發生
時,請林務局積極與新竹縣五峰鄉公所協調,運用
當地居民進行道路等工程搶修及邊坡植被之工作。
十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同新竹縣政府及五峰
鄉公所,現地會勘清泉溫泉施設生態工法之護岸堤
防垮毀乙案,並追究問題及相關單位之行政責任。
十二、請新竹縣五峰鄉公所將與會地方人士代表所提意
見,彙整成鄉內地方建設需求與問題之書面資料
(分別寫成計劃書格式),函送本席辦公室,本席
將協調各相關部會,儘速爭取五峰鄉之地方建設與
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