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三民鄉越域引水問題」協調會
刊載者:孔文吉委員
刊載日期:2005/06/10
立法委員孔文吉國會辦公室
「高雄縣三民鄉越域引水問題」協調會
開會時間:94年6月10日(星期五)下午2時
開會地點:高雄縣三民鄉公所3樓會議室
主持人:立法委員孔文吉 紀錄:蔡善神 02-23588246
會議決議內容:
一、經濟部水利署「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劃」從未尊重
地方原住民之意見,推動過程過於草率,高雄縣三
民鄉、桃源鄉與會陳情代表均堅決反對此一計劃,
且將反抗到底。
二、未來經濟部水利署「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劃」應依
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
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
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
得分享相關利益。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
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
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之規定辦理。
三、經濟部水利署未來應就本案積極加強與高雄縣三民
鄉、桃源鄉兩鄉鄉民溝通,徵詢地方意見、爭取民
意支持,並將地方原住民民意優先納入未來政策之
考量,充分尊重當地原住民之意見與心聲。
四、有關高雄縣政府建議擬成立「越域引水管理委員
會」乙節,目前本案均遭三民鄉、桃源鄉兩鄉原住
民強力反對之時,此時應不宜設立。
五、請高雄縣三民鄉公所就有關「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
劃」再次召開土地審查會議,並請同意鄉民列席該
會議表達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