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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三民鄉越域引水問題」協調會 刊載者:孔文吉委員 刊載日期:2005/06/10

立法委員孔文吉國會辦公室

「高雄縣三民鄉越域引水問題」協調會

開會時間:94年6月10日(星期五)下午2時

開會地點:高雄縣三民鄉公所3樓會議室

主持人:立法委員孔文吉 紀錄:蔡善神 02-23588246

會議決議內容:

一、經濟部水利署「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劃」從未尊重

地方原住民之意見,推動過程過於草率,高雄縣三

民鄉、桃源鄉與會陳情代表均堅決反對此一計劃,

且將反抗到底。

二、未來經濟部水利署「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劃」應依

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

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

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

得分享相關利益。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

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

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之規定辦理。

三、經濟部水利署未來應就本案積極加強與高雄縣三民

鄉、桃源鄉兩鄉鄉民溝通,徵詢地方意見、爭取民

意支持,並將地方原住民民意優先納入未來政策之

考量,充分尊重當地原住民之意見與心聲。

四、有關高雄縣政府建議擬成立「越域引水管理委員

會」乙節,目前本案均遭三民鄉、桃源鄉兩鄉原住

民強力反對之時,此時應不宜設立。

五、請高雄縣三民鄉公所就有關「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

劃」再次召開土地審查會議,並請同意鄉民列席該

會議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