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勘》汐止市大同路五一五巷國防部廢棄軍營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5/05/12
會 由:《汐止市大同路五一五巷國防部廢棄軍營》會勘
時 間:2005-05-12╱10:00
地 點:台北縣汐止市忠孝里大同路五一五巷
主持人:立法委員沈發惠
出席單位:國防部
台北縣政府教育局
台北縣汐止市公所社會課
台北縣汐止市忠孝里辦公室
立法委員沈發惠汐止服務處
決議:
一、國防部原則同意以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廿六(九一)祥社字第000六五二五號令「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冊內國有土地委託管理、經營、改良利用、租賃及借用作業要點」,委託台北縣政府管理會勘標的。
二、土地管理維護計畫應由台北縣汐止市公所呈報台北縣政府,後向國防部提出申請。
三、有關設立高中案,應由台北縣汐止市公所以設立獨立高中為方向進行規劃,並呈請台北縣政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