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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勘》汐止市大同路五一五巷國防部廢棄軍營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5/05/12

會 由:《汐止市大同路五一五巷國防部廢棄軍營》會勘

時 間:2005-05-12╱10:00

地 點:台北縣汐止市忠孝里大同路五一五巷

主持人:立法委員沈發惠

出席單位:國防部

台北縣政府教育局

台北縣汐止市公所社會課

台北縣汐止市忠孝里辦公室

立法委員沈發惠汐止服務處

決議:

一、國防部原則同意以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廿六(九一)祥社字第000六五二五號令「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冊內國有土地委託管理、經營、改良利用、租賃及借用作業要點」,委託台北縣政府管理會勘標的。

二、土地管理維護計畫應由台北縣汐止市公所呈報台北縣政府,後向國防部提出申請。

三、有關設立高中案,應由台北縣汐止市公所以設立獨立高中為方向進行規劃,並呈請台北縣政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