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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報告》汐止段鐵路高架化工程執行進度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5/12/26

案由:《汐止段鐵路高架化工程執行進度》專案報告

日期:2005-12-26(星期一)10:30

地點:台北縣汐止市公所中庭會議廳

主席:立法委員沈發惠

紀錄:立法委員沈發惠國會辦公室

出席單位:

交通部政務次長           何煖軒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局長      鄭賜榮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港施工區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局長      徐達文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貨運總所

中華顧問工程司

台北縣汐止市公所

台北縣汐止市民代表會代表      熊鯤

台北縣議員周雅玲議員服務處主任   林三吉

立法委員白添枝服務處主任 白珮茹

台北縣汐止市智慧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新昌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秀峰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復興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自強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茄苳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長安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東山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保長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江北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八連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金龍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忠孝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山光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中興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福德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湖光里辦公室

台北縣汐止市橫科里辦公室

立法委員沈發惠汐止服務處

立法委員沈發惠國會辦公室

與會代表同意,就本案達成決議如下:

一、樟樹灣站設站乙案,既已於今年一月報請行政院核准,最遲應於明年(九十五年)七月一日前提出具體執行計畫,且計畫應包含確定設站地點、施工期、切換營運之時間點與經費項目等。業管單位亦應於計畫完成後,於地方辦理專案報告會議。

二、對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於會中所指,原連興街口設站乙案改以汐科園區站替代,係依據九十二年六月廿四日「汐止—南港間增設通勤車站設計說明會」決議辦理,因地方居民多反映不知其事,顯見該決議共識度不足,故請業管單位立即調出相關會議記錄與資料,俾瞭解全案始末並做相關責任追究。

三、汐止段鐵路高架化工程土建工程部分於九十四年底完工後,軌道及機電系統整合雖配合台灣鐵路管理局春節營運而停工,仍應如期完成施工進程,並即交台灣鐵路管理局進行聯合檢查、測試、驗收作業,在九十五年三月底前完成通車。

四、汐止車站後站社區廣場道路規劃乙案,由國會辦公室召集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台北縣政府住宅及城鄉發展局、台灣電力公司基隆區營業處、台北縣汐止市公所與新昌里里民代表,與本週進行現場會勘。

五、汐科園站站體規劃部分,因考量目前台北市政府南港線東延與民生汐止線計畫內容,均暫訂以汐科園站作為兩線終點,故請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責成該站承包設計商,於進行站體設計、建設時,能將未來「共站」需求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