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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會》野柳地區港東路週邊環境改善工程案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5/10/13

案由:野柳地區九四年度工程《港東路週邊環境改善工程遭居民阻擾施工》協調會

日期:2005-10-13(四)09:30

地點:野柳管理站會議室

主席: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副處長許正隆

紀錄: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

出席單位:

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台北縣萬里鄉公所

曹源龍建築師事務所

肯鑫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決議:

一、港東路 0+460 ∼ 0+540 段臨商店之住家部分,仍依安全、整齊、整體美觀之理念施工,原則 AC 路面寬度應不得小於七公尺,行人道鋪面磚之道路寬度應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剩餘尺寸至民房柱外援以抿石子收尾,以利市容。

二、目前已完工部分,尚有多家經營海產電業者,已佔用道路用地,請本處野柳管理站、晚裡鄉公所及台北縣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野柳派出所依法查報取締處理,以免日後違章林立,造成髒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