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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勘》鼻頭角新設置停車場案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6/12/22

日期:2006-12-22(五)10:00

地點:台二線87K五聖宮停車場

主席: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蕭慶勝主任

紀錄: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案由:茲為發展東北角觀光產業,為使海岸線各風景點有完善設施及停車地點,擬就鼻頭角風景區新增設停車場,以做改善。

出席人員

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蕭慶勝主任

行政院海巡署北巡局十三大隊 熊童中主任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海岸國家風景區 蘇萬福技正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顏嚴光副局長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行政組 呂學修科長

台北縣政府水利及下水道局區排課 劉三明

台北縣政府農業局漁業課 李偉能技士

瑞芳鎮民代表 李春男

瑞芳鎮公所 黃天從

瑞芳區漁會 吳必揚

瑞芳鎮鼻頭里辦公室 王坤吉里長

與會代表同意,就本案達成決議如下:

一、與勘單位一致認為鼻頭角確為東北角觀光景點,更配合觀光局之政策(觀光客倍增計劃)為此鼻頭角停車場實有設置之需要。

二、水利單位也以不影響水利為原則同意施設,委員建請觀光局東北角風景管理處納入整體規劃以落實觀光客倍增計劃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