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會》檢討現行外籍漁工勞動契約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7/01/04
檢討現行外籍漁工勞動契約《協調會》
日期:2007-01-04(四)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地下一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蕭主任慶勝
紀錄:立法委員沈發惠國會辦公室
案由:擬請本案業管單位檢討現行外籍漁工勞動契約內容暨執行現況,並儘速採取必要措施,以做改善。
出席人員
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蕭慶勝主任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勞作業組 林文淵科長
莊國良科員
基隆市漁業發展協會 吳得才
蕭進興
楊淑禎
台北縣萬里區漁會 林勝盛總幹事
台北縣金山區漁會 (請假)
台北縣瑞芳區漁會 張秋明
林慶賢
台北縣貢寮區漁會 (請假)
台北縣淡水區漁會 江春貴
宜蘭縣頭城區漁會 林淑惠
基隆區漁會 紀蔡宏
與會代表同意,就本案達成決議如下:
一、現行雇用外籍漁工勞動契約內容確有修訂需要。
二、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本日協商議題、結論與建議事項儘速與相關國駐台單位進行協商,並請於今年一月卅一日前惠覆國會辦公室相關辦理情形。(相關往來公文亦請副知國會辦公室)
另檢附與會單位就外籍漁工勞動契約內容其他建議如下:
一、漁船主提供外籍漁工每日三餐得在薪資中收扣伙食費,每日扣收金額由勞雇雙方議訂之。
二、國內漁工既無加班費或特別休假,外籍漁工亦不應例外。
三、現行支月薪漁工,不另分配紅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