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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會》檢討現行外籍漁工勞動契約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7/01/04

檢討現行外籍漁工勞動契約《協調會》

日期:2007-01-04(四)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地下一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蕭主任慶勝

紀錄:立法委員沈發惠國會辦公室

案由:擬請本案業管單位檢討現行外籍漁工勞動契約內容暨執行現況,並儘速採取必要措施,以做改善。

出席人員

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蕭慶勝主任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勞作業組 林文淵科長

莊國良科員

基隆市漁業發展協會          吳得才

蕭進興

楊淑禎

台北縣萬里區漁會           林勝盛總幹事

台北縣金山區漁會          (請假)

台北縣瑞芳區漁會           張秋明

林慶賢

台北縣貢寮區漁會          (請假)

台北縣淡水區漁會           江春貴

宜蘭縣頭城區漁會           林淑惠

基隆區漁會              紀蔡宏

與會代表同意,就本案達成決議如下:

一、現行雇用外籍漁工勞動契約內容確有修訂需要。

二、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本日協商議題、結論與建議事項儘速與相關國駐台單位進行協商,並請於今年一月卅一日前惠覆國會辦公室相關辦理情形。(相關往來公文亦請副知國會辦公室)

另檢附與會單位就外籍漁工勞動契約內容其他建議如下:

一、漁船主提供外籍漁工每日三餐得在薪資中收扣伙食費,每日扣收金額由勞雇雙方議訂之。

二、國內漁工既無加班費或特別休假,外籍漁工亦不應例外。

三、現行支月薪漁工,不另分配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