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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勘》汐止市汐萬路三段住戶居民自來水申裝案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7/03/13

日期:2007-03-13(二)10:00

地點:汐止市烘內里汐萬路三段三0六號。

主席: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蕭主任慶勝

紀錄:立法委員沈發惠國會辦公室

出席人員:

立法委員沈發惠汐止服務處     孫焰龍主任

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蕭慶勝主任

經濟部水利署 黃世塞、吳明昆

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基隆市第一管理處 呂崇德副理、李忠信

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汐止營運所 林建雄主任

台北縣政府水利及下水道局 潘延池

汐止市公所 黃智勇

汐止市民代表高世國 高世國代表

與會各單位同意,就本案達成決議如下:

一、簡易自來水經費概估約二三0萬元。

二、經濟部水利署無自來水區供水改善計畫預算補助作業管考要點辦理(附件)。

三、汐止市公所、當地住戶及地方民代須負責準備:

(一)住用戶名冊

(二)工程計畫書

(三)土地使用同意書

(四)由汐止市公所向台北縣政府申請使用水權

四、經費籌措

(一)由經濟部水利署九六年度結餘款辦理

(二)編入九七年度預算

(三)經費分配:

(A)經濟部水利署70%

(B)台北縣政府20%

(C)地方及住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