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勘》汐止市汐萬路三段住戶居民自來水申裝案
刊載者:沈發惠委員
刊載日期:2007/03/13
日期:2007-03-13(二)10:00
地點:汐止市烘內里汐萬路三段三0六號。
主席: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蕭主任慶勝
紀錄:立法委員沈發惠國會辦公室
出席人員:
立法委員沈發惠汐止服務處 孫焰龍主任
立法委員沈發惠北海岸服務處 蕭慶勝主任
經濟部水利署 黃世塞、吳明昆
台灣省自來水公司基隆市第一管理處 呂崇德副理、李忠信
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汐止營運所 林建雄主任
台北縣政府水利及下水道局 潘延池
汐止市公所 黃智勇
汐止市民代表高世國 高世國代表
與會各單位同意,就本案達成決議如下:
一、簡易自來水經費概估約二三0萬元。
二、經濟部水利署無自來水區供水改善計畫預算補助作業管考要點辦理(附件)。
三、汐止市公所、當地住戶及地方民代須負責準備:
(一)住用戶名冊
(二)工程計畫書
(三)土地使用同意書
(四)由汐止市公所向台北縣政府申請使用水權
四、經費籌措
(一)由經濟部水利署九六年度結餘款辦理
(二)編入九七年度預算
(三)經費分配:
(A)經濟部水利署70%
(B)台北縣政府20%
(C)地方及住戶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