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7(三)10:30
地點:台鐵汐科園站
主席:沈委員發惠
紀錄:立法委員沈發惠國會辦公室
案由:台鐵汐科園站工程執行進度會勘
出席人員:
立法委員 沈發惠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 鹿潔身副處長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唐繼宏副總工程司
南港工區 蘇文源副主任
南港工區 陳義明副主任
南港工區 鄒名堯隊長
南港工區工一隊 畢沿宗
交通部公路總局用地組 簡榮標組長
用地組地籍科 游本志科長
第一區養護工程處用地課 陳泰山課長
王雲峰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北區分處 林萬政課長
謝欣憲
台北縣政府交通局 陳文瑞副局長
捷運工程隊設施工程組 陳錦民組長
傅昱瑄
停車管理課 傅金凌
運輸管理課 陳宇軒
台北縣政府住宅及城鄉發展局規劃課 陳玉嬌
台北縣汐止市公所 廖春松主任秘書
陳梓嘉
立法委員沈發惠汐止服務處 張家菱
立法委員沈發惠國會辦公室 田永豐主任
張錦豪
列席人員: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 陳明堂
台北縣汐止市市民代表 陳燈貴
劉榮發
台北縣汐止市智慧里辦公處 宋曉之
與會代表同意,就本案達成決議如下:
一、全案於今年六月卅日如期完工後,經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完成消防測試,最遲應於今年七月底交由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進行聯合檢查。相關票務系統亦應如期建置完成,俾於今年十月順利啟用通車。
二、北站出口廣場原做綠帶規劃,因未納入站區周邊交通需求,不敷實際需要,故請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就未來通車後站區周邊交通需求擬定改善計畫。
三、因前項站區周邊交通改善計畫事涉土地撥用,且屬立即事項,為儘速獲致各單位(應含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北縣汐止市公所)共識,全案擬定於今年七月三日(星期二)假台北縣汐止市公所辦理本案土地使用協調會。
亦請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於會中提出決議第二項所指站區周邊交通改善計畫,俾使本案土地使用相關討論能獲致具體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