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海要求年底先設置水頭港消分隊13員
刊載者:陳福海委員
刊載日期:2011/05/10
陳福海要求年底先設置水頭港消分隊13員
昨(9)日下午,縣籍立委陳福海召開設置金門港消分隊研討會,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與人事室主任陳麗娟出席與會,陳福海要求消防署於年底先設置水頭港分隊13員。
在聽取陳文龍與陳麗娟簡報金門港消分隊的籌備進度後,陳福海表示,既然消防署的編制員額仍須由人事行政局核定,那麼,在組織法通過之前,消防署應先整合消防、海巡、岸巡、甚至大陸的救難單位,成立專責海上事故救災單位,不能因為組織法沒通過,就不管這隨時可能發生的事故。
97年2月發生的同安輪火燒船事件至今已逾三年多,兩岸小三通的往返人次也高達130萬,萬一不幸再發生類似事故,誰能承擔?
陳文龍表示,99年6月9日,內政部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主計處及行政院研考會等機關共同會商消防署組織改制員額需求,已獲致結論:港務消防隊應優先考量金門設置分隊人力,因此,港務消防隊離島分隊所需員額,將併入消防署組織改制員額請增案共同辦理。
陳麗娟表示,順利的話,年底可先設置水頭港消分隊13員。而消防署辦理請增員額,併金門水頭港分隊與料羅港分隊建置所需員額辦理情形如下:
99年7月24日向內政部部長專案簡報。
99年8月11日拜會人事行政局。
99年12月30日將消防署請增員額說明資料函陳內政部。
100年1月11日內政部併同入出國及移民署請增員案轉陳行政院核定。
100年3月21日人事行政局函復略以,消防署及所屬特種搜救隊組之法案尚未完成立(修)法,內部組設並未確定,無法評估未來合理人力配置及核議員額,將俟組織法規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依實際職掌業務內容,核實評估所需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