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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水庫毀家 災民北上抗議 刊載者:賴清德委員 刊載日期:2009/09/04

《中華日報╱南縣要聞╱陳佳伶》

曾文區鄉親抗議曾文水庫不當洩洪,四日北上經濟部請願,縣長蘇煥智及多位立委都到場表達關心。經兩個小時的協調後,原本堅持漁業災損要有水權狀才全額救助的水利署,態度大轉彎,同意讓水權登記和天然災害救助脫鉤,對於曾文溪整治也提出三年期程等結論。

包括麻豆、下營、學甲、大內、安定、官田等鄉鎮長、代表及民眾分乘四十三部遊覽車北上水利署陳情,要求儘速建立曾文水庫合理洩洪機制,並限期整治曾文溪與將軍溪疏浚及堤防補強等。

縣長蘇煥智及立委黃偉哲、王幸男、葉宜津、賴清德、李俊毅、蔡同榮等人均到場關心,並由下營鄉長陳文珍代表遞交陳情書。

經協調,水利署同意:曾文溪自麻善大橋至大內二溪橋,公地部分於明年汛期前完成疏竣;曾文溪整體整治於三年內完成;將軍溪、麻豆大排應於三年內整治完成;曾文水庫洩洪預報系統及警報系統於一年內完成;讓水權登記與天然災害救助問題脫鉤。

蘇煥智等人建議,未來水庫洩洪系統應做更精密的水量感應器,在入流口即設置感應器,根據瞬間降雨或進水量等檢測,提早防範;洩洪前應仿照空襲警報,迅速且讓人人都能聽到。

這次淹水造成不少養殖業者魚塭流失,但水利署堅持要有水權狀,致很多業者無法拿到全額救助,只能領一半;以台南縣來說,漁損七億多,一萬一千七百零四公頃的魚塭只有一千五百零三公頃有水權證明。

蘇煥智說,不能將管制超量抽取地下水的目標擴大解釋,很多養殖戶是用河水、雨水,希望水利署能不再堅持水權狀,水利署長陳伸賢終於同意讓兩者脫鉤,將行文農委會,受災戶不需水權證即可申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