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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經濟犯罪管制條例」記者會 刊載者:吳敦義委員 刊載日期:2002/11/06

吳敦義提案制訂:

重大經濟犯罪管制條例

經濟犯逍遙法外、生活豪奢,有天理嗎?為了維護社

會正義,懲治不法之徒,立法委員吳敦義、羅志明等一百

二十八位立法委員今(六)天提案制訂「重大經濟犯罪管

制條例」草案,將提送立法院審議。

這是立法院近期以來,參與連署人數最多,涵蓋各黨

各派層面最廣的重大法案之一。

吳敦義等並於今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立法院請願接待

室,舉行記者會,說明該草案的立法宗旨。

吳敦義指出,他們有鑑於近年來許多重大的經濟犯罪者,

每以掏空銀行、公司資產,或以違法貸放、惡性倒閉等犯

罪手法,獲致鉅額不法利益,然後更以各種手法隱匿其利

益,致使受害者求償無門,而這些罪犯自身卻生活豪奢,

坐擁豪宅、出入名車,叫受害人情何以堪。

吳敦義說,從他過去在南投、高市擔任地方公職,以至現

在擔任民意代表,都深深體會到民眾的這種不平之鳴。因

而下定決心,要完成這項立法,他認為,對這些喪盡天良

的無恥國賊,豈真無法可治?制訂「重大經濟犯罪管制條

例」,正是要「捍衛天理,伸張正義」,懲治這些不法之

徒!

吳敦義說,他們研訂的這項法案,是希望從法律上防堵這

些重大經濟犯走法律的漏洞,防堵之法包括:

第一要防堵其財產偷偷移轉,否則幾年之後縱使判刑入

罪,早已脫產。

第二要限制出境。

第三在他未能依規定償還不法利益及罰金或提供等值之擔

保前,應限制其花費,否則受害人被坑破產,犯罪者卻生

活豪奢,情何以堪。

立委羅志明也表示,民進黨的施政目標之一,就是整頓金

融、打擊黑金,但這兩年來,他未看到有任何一個重大經

濟犯在法律定罪前被管制過,因而這邊在起訴,罪犯卻

「坐頭等、攜小妾」在彼岸過著豪華奢靡的日子。

他說,我們每年有一千八百億資金流到大陸,回流台

灣的不到五十億,這一千八百億中,有許多都是掏空台灣

的資產,或坑殺台灣老百姓的血汗錢。大陸已成為台灣倒

閉公司的天堂。

羅志明委員說,由於連署人數已經遠超過半數,他非

常期盼這項法案能直接進入院會二讀,以便早日完成立法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