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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立即接管華航飛安業務」記者會新聞稿 刊載者:李俊毅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30

認失事原因。但華航明顯有飛安方面的疏失,因此李俊毅

委員要求交通部立即接管華航飛安業務,以確實執行飛安

檢查,保障民眾飛行安全,交通部接管期間所有相關費用

都由華航負擔。李俊毅委員要求飛安檢查由內部控制改成

外部控制,而政府也必須對乘客負起完全責任。

李俊毅委員表示,華航屢次發生飛安事件,評等已經

低到與巴基斯坦等國家的航空公司一樣,讓國內民眾喪失

信心,也威脅到民眾的旅遊安全。在爆發此次華航空難事

件之後,已經讓華航的形象受到影響。李俊毅委員表示,

政府應該完全負起責任,立即由交通部進行接管華航飛安

業務。另外由政府強制辦理無責任過失險,給予旅客最大

的保障。

華航自去年到現在,已經發生10起飛安事件,加上尚

未曝光的部分,已經讓人對華航感到失望。李俊毅委員表

示,交通部應公佈飛機詳細資料,公佈相關的飛安資料,

讓民眾能夠有選擇的權利,進一步能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