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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彰砲轟,國營事業歧視女性工作權 刊載者:邱彰委員 刊載日期:2002/03/08

立法委員邱彰今日(三月八日)召開「國營事業歧視

女性排行榜」記者會,砲轟國營事業是全台灣最不尊重女

性工作權的單位,女性主管的比例約僅在3%至8%之間,遠

低於國內一般公司的14%,這是台灣推動兩性平權的最大

障礙,更是即將上路的「兩性工作平等法」的最大諷刺。

經過婦女團體長期爭取,「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在

今天開始施行,法中明文規定,雇主對受雇者的陞遷,不

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但根據邱彰實際的調查發現,國

營事業女性主管的比例甚低,例如:漢翔公司,女性主管

僅佔3.1%,台電是3.8%,其他如中油、台糖,也僅有8.4%

和8.1%(見附件),比起國內一般公司女性主管約佔14%

的比例,女性國會議員將近20%,甚至總統府和民進黨中

央分別高達24%和29.6%,

國營事業顯然嚴重歧視女性。

現在企業界對於兩性工作平等法的實施,普遍仍存有

抗拒之心態,若要真正推動兩性平權、落實兩性工作平等

法,政府必須要以身作則,但國營事業卻帶頭歧視女性,

對於女性工作權的打壓更甚於一般企業,試問,政府有何

立場嚴格執行本法?

再者,徒有法律並不能落實政策,「性侵害犯罪防治

法」自八十六年施行以來,各警察機關受理之性侵害案

件,有逐年增加之趨勢,八十六年全國為1472件,八十七

年為2038件,八十八年為2062件,八十九年為2219件,九

十年為2943件,顯示性侵害犯罪並未因該法的實施而降

低。

而ㄑ多婦女朋友尚不知道「113」專線存在,而且該

專線不及「110」或「119」只要一通電話直撥就可報案,

該專線因電信營業區不同,故無法越區報案或用大哥大報

案,例如發生於桃園則在台北無法報案,受害婦女豈能承

受起如此折騰?因此許多婦女反映,自民國八十六年即施

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六年以來,成效不佳。

邱彰委員對勞委會等單位執行「兩性工作平等法」一

方面寄予厚望,另一方面也希望該法不要成為企業界的老

板們怕惹的麻煩,反而造成雇用女性員工的阻力。

事 業 一,二級主管人數

女性主管比例 排

男 女 名

中華電信 1301 265 16.9% 7

中 油 702 64 8.4% 5

台 糖 305 27 8.1% 2

漢 翔 62 2 3.1% 6

台 水 406 28 6.5% 1

唐 榮 61 5 7.6% 3

台 電 1625 66 3.9% 4

總統府 31 10 24.4%

民進黨部 19 8 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