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邱彰今日(三月八日)召開「國營事業歧視
女性排行榜」記者會,砲轟國營事業是全台灣最不尊重女
性工作權的單位,女性主管的比例約僅在3%至8%之間,遠
低於國內一般公司的14%,這是台灣推動兩性平權的最大
障礙,更是即將上路的「兩性工作平等法」的最大諷刺。
經過婦女團體長期爭取,「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在
今天開始施行,法中明文規定,雇主對受雇者的陞遷,不
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但根據邱彰實際的調查發現,國
營事業女性主管的比例甚低,例如:漢翔公司,女性主管
僅佔3.1%,台電是3.8%,其他如中油、台糖,也僅有8.4%
和8.1%(見附件),比起國內一般公司女性主管約佔14%
的比例,女性國會議員將近20%,甚至總統府和民進黨中
央分別高達24%和29.6%,
國營事業顯然嚴重歧視女性。
現在企業界對於兩性工作平等法的實施,普遍仍存有
抗拒之心態,若要真正推動兩性平權、落實兩性工作平等
法,政府必須要以身作則,但國營事業卻帶頭歧視女性,
對於女性工作權的打壓更甚於一般企業,試問,政府有何
立場嚴格執行本法?
再者,徒有法律並不能落實政策,「性侵害犯罪防治
法」自八十六年施行以來,各警察機關受理之性侵害案
件,有逐年增加之趨勢,八十六年全國為1472件,八十七
年為2038件,八十八年為2062件,八十九年為2219件,九
十年為2943件,顯示性侵害犯罪並未因該法的實施而降
低。
而ㄑ多婦女朋友尚不知道「113」專線存在,而且該
專線不及「110」或「119」只要一通電話直撥就可報案,
該專線因電信營業區不同,故無法越區報案或用大哥大報
案,例如發生於桃園則在台北無法報案,受害婦女豈能承
受起如此折騰?因此許多婦女反映,自民國八十六年即施
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六年以來,成效不佳。
邱彰委員對勞委會等單位執行「兩性工作平等法」一
方面寄予厚望,另一方面也希望該法不要成為企業界的老
板們怕惹的麻煩,反而造成雇用女性員工的阻力。
事 業 一,二級主管人數
女性主管比例 排
男 女 名
中華電信 1301 265 16.9% 7
中 油 702 64 8.4% 5
台 糖 305 27 8.1% 2
漢 翔 62 2 3.1% 6
台 水 406 28 6.5% 1
唐 榮 61 5 7.6% 3
台 電 1625 66 3.9% 4
總統府 31 10 24.4%
民進黨部 19 8 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