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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承諾跳票 湖南村村民無水可用 刊載者:邱鏡淳委員 刊載日期:2004/10/14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三鄰等地區因台灣高鐵公司施工因

素致居民無水可用」協調會

時間:

民國 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

地點:台北市青島東路一號三二一三會議室

主持人:邱立法委員鏡淳

與會單位

十月十四日現場會勘

結論

(一)有關湖南村三鄰裝設自來水案,原需經費一千三百

萬元,由高鐵局負擔六百萬元、縣政府負擔六百萬元、自

來水公司負擔一百萬元。依目前物價概估約需一千八百萬

元,由原負擔單位按比例增加分擔「概估縣府負擔約八百

三十一萬元,請吳議員菊花、陳議員壂全、黃議員秀輝、

范議員振梅、張議員春鳳、縣府、鄉公所共同協調完成;

高鐵局負擔約八百三十一萬元,由中區工程處陳處長錦勝

負責協調完成;自來水公司負擔約一百三十八萬元」。

(二)有關加壓站用地取得,請湖口鄉公所負責於三個月

內完成取得土地。

(三)自來水公司於相關配合款、土地取得、路權取得

後,自來水管線、加壓站等設施於六個月內完成供水。

(四)為配合工程進度及節省工程費用,請自來水公司先

行進行管線舖設工程。自來水公司所支付給鄉公所之挖路

及鋪路等工程費用,請鄉公所以回饋湖南村三鄰鄰近區

域,做地方建設及環境綠美化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