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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參與民調 刊載者:黃德福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01

第二章 綜合分析

一、 民眾對「不在籍投票」制度的接受程度

我們首先詢問受訪民眾對我國採用「不在籍投票」制度的

看法,結果如表2.1所示。有約四成民眾表示贊成,兩成

至兩成五的民眾表示非常贊成,而表示不贊成的人還不到

一成五,表示很不贊成的更不到一成。

如果我們先以「贊成」與「不贊成」(分別將「非常贊

成」與「贊成」合併、將「不太贊成」與「很不贊成」合

併)來看,可以發現總共有近六成五的民眾贊成我國採用

「不在籍投票」制度,僅兩成至兩成五的民眾反對,顯示

一般民眾對「不在籍投票」制度的高度期待。

二、 民眾對降低選舉權年齡至十八歲的看法

接著,我們再詢問受訪民眾是否贊成將投票年齡從二十歲

降低至十八歲,結果如表2.2所示。我們同樣以「贊成」

與「不贊成」(分別將「非常贊成」與「贊成」合併、將

「不太贊成」與「很不贊成」合併)來看,可以發現只有

約四分之一的民眾贊成降低投票的年齡下限,而高達三分

之二的民眾抱持反對態度,其中表示「很不贊成」的民眾

高達三成,顯示大多數民眾並不認為剛滿十八歲的青少年

有足夠的能力行使投票權。

根據前面的研究,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的結論:

1.大多數民眾贊成我國採用「不在籍投票」的制度

以上的分析顯示,女性、外省籍、年紀愈輕、學歷愈高、

職業地位較高者,以及國民黨與親民黨的支持者,愈傾向

贊成這種制度設計,而年紀愈長、學歷愈低者,則傾向愈

不贊成此一制度的引進。

2.大多數的民眾反對將可投票的年齡降低至十八歲

和一般預期相左的是,分析結果卻顯示,本省客家籍、年

紀愈大、學歷愈低及職業地位較低的民眾,愈傾向贊成降

低投票年齡為十八歲,而年紀愈輕、學歷愈高、職業地位

較高及民進黨支持者,卻是傾向愈不贊成此一改變,成為

反對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