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91年10月4日(星期五)上午10:00
【地 點】:立法院第十會議室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穆閩珠國會辦公室
【主 持 人】:立法委員 穆閩珠
【與會人員】:體委會全民運動處吳副處長龍山
中華民國合氣道推廣訓練協進會等三十個
團體會員
中華民國合氣道推廣訓練協進會等三十個合氣道團體今
(四)日到立法院向穆閩珠委員陳情,指控中華民國合氣
道協會非法弄權,穆閩珠邀請體委會官員到場,為陳情的
合氣道會員舉行協調會。
穆閩珠指出,中華民國合氣道推廣訓練協進會等三十個合
氣道團體聯名向她陳情,指控中華民國合氣道協會(以下
簡稱合協)非法弄權;據陳情書指出,合協成立於民國七
十一年,為當時國內惟一合氣道全國性領導團體,合氣道
界團結一心,共同為合氣道發展推廣而努力,並籌錢購買
總部道館。但是合協創辦人李清楠先生,擔任合協一至五
屆理事長達二十餘年,自掌握合協大權後,卻未團結合氣
道界,而與秘書長王琇娟聯合壟斷協會資源,只找聽話的
學生接任理事長,而將稍有異見者加以排斥,或驅之於
外,或凍結晉升;因此,自七十八年人團法修正通過後,
合氣道人士紛紛出走另立社團,合氣道界人才大量流失。
在合協會員大量流失後,為召募學員,合協自創「太乙
拳」研修班,必須另繳學費,不繳學費者無法升段,而該
課程所收學費,皆匯入李清楠之私人帳戶。許多全國合氣
道團體因為不滿合協的作法與高額學費(開始每人三萬
元,以後遞減至八千元),而不再參與合協的任何活動。
目前合協實際早已喪失領導合氣道界之地位與能力,但是
每年卻仍以「體總會員」身份,由體委會補助鉅額經費,
同時獨用合氣道總部道館。在體委會補助方面,體育主管
機關將合協列為「體總會員」,而將七十八年人團法修正
後成立的合氣道團體列為「非體總會員」。因此,合協每
年舉辦的比賽活動,參加團體雖只有個位數,選手也只有
幾十人,但卻能以體總會員的身份,每年由體委會補助大
量經費;而其他合氣道團體,人數與活動規模,多於合協
十多倍,卻因為被列為「非體總會員」,無法申請體委會
補助,完全自籌經費。而對於合協獨用總部道館部份,經
陳情的合氣道團體提出上訴後,已在今年三月由台北高等
行政法院判決合協敗訴。
穆閩珠進一步指出,其實,早在合氣道協進會向她陳情之
前,協進會等三十多個合氣道團體已經向體委會連署陳情
過;但是,身為全國體育最高主管機關體委會卻不查實
情,一味偏坦合協,並縱容合協的不實行為,實已偏離體
育主管機關的立場,也為合氣道這項全民運動的發展蒙
塵。因此,穆閩珠要求體委會應立即重新展開調查,查證
事實真相,還給合氣道界一個公道,也為合氣道的發展提
供一個公平的環境與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