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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記者會高雄縣86年度小型工程款 刊載者:穆閩珠委員 刊載日期:2002/10/30

為釐清大眾對高雄縣小型工程款弊案以及新瑞都案的疑

點,本辦公室特舉辦記者會釐清大眾疑點:

1.為了規避政府採購法規定,將工程款分割為多筆,規避

監督,八十六年度九億八千八百八十一萬的小型工程款項

被分割為845筆,並且由議價取得,請說明為何有如此多

的工程不採正常的公開招標方式競標,而要採取議價方式

發包?

【※政府採購法 (民國 91 年 02 月 06 日修正) 第14

條條文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

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應依

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

之規定辦理。】

2.多項工程發包前後有不明款項流入「新希望文教基金

會」(董事長鄭貴蓮女士),為澄清社會各界疑慮,「新

希望文教基金會」應主動公佈帳冊以供相關單位調查。

(包括成立時資本、目前資本、捐款資料、經費使用資

料)

3.「新希望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為鄭貴蓮女士,目前依據

人民團體法第三條之規定,中央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新希望文教基金會」由內政部監督,如何能讓人心服口

服,是否有循私偏袒的情形?是否該「利益迴避」?

本席為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接獲民眾陳情後,在反覆仔

細閱讀相關資料後,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公開提出上述質

疑,希望余部長提出說明,澄清社會大眾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