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誰來教?如何教?」公聽會新聞稿
語言是溝通的主要工具,各國語言中以英語最
為強勢,我國早在國中階段即實行英語教學,冀能提昇國
民競爭力。因應時代潮流與國民素質提昇,許多父母等不
及讓小孩到國中才學英語,早在幼稚園時期就將孩子送至
語言學校,甚至規定孩子全天英語對話,父母認為語言學
習愈早愈好,環境布置最好如同置身國外,才能說的流
利,聽的順暢!因此雙語幼稚園、美語學校紛紛設立,標
榜外國教師的純正發音,在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
下,班級人數日益增加,無視高額度學費,只要能學好英
語,贏在起跑點,多少錢都不是問題!
5歲以下的幼稚教育,主要有兩種機構,一是幼
稚園,一是托兒所;依現行法令規定,幼稚園可以進行英
語教學卻不能聘任外籍教師,目前進行英語教學的美語學
校,例如何嘉仁、長頸鹿、小哈佛…等等,是以「短期補
習班」立案,也因此有別於一般幼稚園,可依「就業服務
法」聘請外籍教師授課,只要具備大學學歷或是具備母國
教師資格的外國人即可任教。然而值得探討的是,在「進
修與補習教育法」中,主要針對以下人士提供學習管道:
1、 中小學以上;
2、 畢業、失學後仍希望繼續進修人士;
其原始目的是希望國民能在正規教育以外,還能繼續學
習,並獲得一技之長,與幼稚教育之目的大為不同,因此
法條中並無提及幼稚教育階段,小孩是否需要提早進入
「補習教育」?再者幼稚教育雖有區分領域教學(健康、
遊戲、音樂、語文、美勞工作、常識…),是否就以英語
為語言學習中心並進行全日教學,皆具討論空間。此外幼
稚教育所需要的英語師資,資格條件為何?聘任外籍教師
的必要性?如何與補教業者合作以確保幼教品質?甚至可
能引起的高學費及教師薪資結構的改變,都是此次討論的
重點。
面臨社會競爭與父母期待,政府部門應該如何
看待這股英語學習風氣?立法委員蕭美琴、曹啟鴻針對此
議題召開公聽會,邀請教育部國教司曹翠英科長、社教司
謝文和科長、中教司邱維誠科長、勞委會副主委郭吉仁、
國北師兒童英語教育研究所張湘君所長、市北師幼教系盧
雯月教授、市北師英語教學系朱惠美主任、空中英語教室
創辦人彭蒙惠教士、中國幼教學會秘書長蘇愛秋、私立建
國幼稚園王永宏園長…等相關人士與會討論。
一開始曹啟鴻委員即表示台灣目前英語教育陷入困境,本
國學生托福能力是亞洲倒數第四,因此游院長指示今後應
致力提昇E世代人才英語能力。國內幼稚園從事英語教學
多年,很多幼稚園或托兒所與補習班訂定共同承攬契約,
也就是補習班聘用的教師可以到幼稚園或托兒所教授英
語,由於補習班所聘用的外籍教師標準較低,僅需大學畢
業即可,不須相關教師證明文件,因此造成師資良莠不
齊、英語教育亂無章法,來自家長與社會大眾的壓力,政
府應要默許嗎?母語教學,會不會因此受到排擠?這些都
需要各界充分的討論。蕭美琴委員則指出幼兒英語學習的
需求大,但是政府規定卻很嚴格,導致外籍教師非法打
工。台灣為了邁向國際化、自由化,不管在體制內或體制
外的外語教學,應朝向開放的態度思考,而非一昧地管
制,應該適度開放、制定相關法令來吸引最好的師資與人
才來台灣,當然外籍師資來台教學,並不是無限制開放,
應該給予外籍人士培訓和教學認證的管道,才能提供最好
的師資在台灣進行幼兒英語教育。
空中英語教室創辦人彭蒙惠則表示,外語的學習是年紀越
小越好,有助於日後多語言學習的奠基。在美國也是傾向
教授德語的教師是德國人,而不是美國人教德語;另外像
澳洲、菲律賓等國家雖然使用英語,但發音卻不見得標
準,目前政府法令限制外國老師教學,使得許多學校無法
合法聘用外籍教師,也因此很多台灣人便將小孩送到外國
就學,這會造成只有有錢人可以接受品質較好的英語教
育。英語的學習應該普及化,初期會遭遇師資不足的問
題,因此需要多一點外國老師,可以請外籍老師協助教
學,同時師資認證方面也應嚴格把關,有些教會或是NGO
組織也可以提供外籍英語老師的培訓,相對彌補目前師資
不足的問題。
面對呼籲開放的聲音,國教司曹翠英科長表示教育部的立
場是「態度開放、配套嚴謹」,小孩子不容實驗,應檢討
現行的課程標準、相關法令,才能有進一步作法。社教司
謝文和科長認為只要幼稚園或托兒所與補習班簽訂承攬契
約,即可讓外籍老師到幼稚園或托兒所上課,不過只能部
分時間進行英語教學,不能全日教學。而勞委會亦基於國
際競爭優勢的理念,支持開放外籍人士在幼稚園或托兒所
教英語,但對於補習班聘僱的外籍教師來轉教幼稚園或托
兒所不表贊同。
相較於官方的開放態度,專家學者不以為然的
表示應回歸教育本質,思考什麼樣的環境才是最適合孩子
的,而不是將過多的期待加諸於幼兒肩上。張湘君所長首
先獨排眾議,並以「最後捍衛者」自詡,認為國家競爭力
不應放在孩童身上,過重的壓力會剝奪孩子快樂成長的機
會,如果只是一昧重視英語能力,跟殖民地有何不同,師
院幼教系乾脆廢除算了,反正不需要其他人格培育或認知
發展的課程。盧雯月教授亦強調幼稚園不適合全面教英
語,應該注重幼兒的人格教育,外籍教師因不合法,素質
差異很大,多數對教育缺乏幼教知識與經驗且無教學熱
誠,對幼兒學習造成不好的影響。朱惠美主任進一步說明
師資的問題不在國籍因素,而要以教學能力、教學熱忱為
判斷依據,我們應準備好課程及布置好環境,才邀請孩子
加入,在沒有良好師資?沒有好的課程設計下﹐全面實施
英語教育反而會降低競爭力。
中國幼教學會秘書長蘇愛秋以多年辦學經驗亦認為人格發
展比英語教學更為重要。她曾經接觸過一個孩子﹐進入全
英語教學的幼稚園後﹐每天作惡夢?尿床﹐把英文學不好
的壓力發洩在欺侮其他孩子身上﹐她認為讓孩子的人格健
全發展﹐才是最重要。私立建國幼稚園園長王永宏亦表示
事實上有很多外籍教師對幼教全完外行﹐對孩子沒有熱
情﹐如果政府要開放外籍教師﹐應該先建立輔導外籍教師
的完善配套措施以培養健全之外籍教師。
面對上述正反意見,蕭美琴表示目前英語教學
已是一股不可擋的需求,政府應盡快做出回應,如果只是
回以各部會再研究,很難不令人認為是緩兵之計。曹啟鴻
則希望主管機關能重視學者意見,開放外籍教師之前應建
立證照制度,不僅是發音的要求,其他教學能力同樣要兼
顧,證照取得方式可參考WTO的MRA認證標準,相信對於幼
兒的學習會有正面效果。
蕭美琴委員、曹啟鴻委員國會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