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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酒非假酒,推動農民合法釀酒」公聽會 刊載者:魏明谷委員 刊載日期:2003/01/10

公聽會訴求:農民釀酒非假酒,呼籲政府端正視聽,推動

農民釀酒除罪化

政府在WTO規範下雖有開放民間釀酒的政策,但未能積極

輔導原有專賣制度下參與契作之農民轉型,也未予以足夠

的時間及訓練,甚且要求有心將無處銷售之農產品轉釀成

較高附加價值酒品之果農須比照資本企業家之模式,投入

大筆資金購置設備、經過繁複申請程序,方准從事製酒,

否則就逕予以取締處罰。反觀世界各國都是採取積極輔導

農民建立現代化酒廠或酒莊的做法,不但吸引大批觀光人

潮,更賺取可觀的外匯收入。是以為求我國農業得以永續

經營,建請政府應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之模式,讓農民

釀酒得以除罪化,以減輕我國加入WTO後對農業造成之衝

擊,讓農民得以多元化經營增加農產競爭力;另為維護大

眾安全,呼籲政府端正視聽,勿以嚴厲查緝農民作為假米

酒中毒事件之代罪羔羊,並加強釀酒者原料及製程之查

核,對以混雜工業酒精、劣質原料產製假酒、劣酒之不肖

業者加重刑罰、加強查緝,以防杜假酒及劣酒侵害正統釀

酒市場、危害消費大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