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工安置管理政策公聽會
2005-07-05
主辦單位:沈發惠國會辦公室、曹來旺國會辦公室
時間:2005 年7 月6 日(三)上午10:30?12:00
地點:立法院紅樓一0一會議室(原第八會議室)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一段1 號
聯絡人:沈發惠國會辦公室02-2358-8356
【說明】
自政府默許船主雇用大陸漁工解決「船能出海卻無人捕魚」的窘境,截至目前為止,大陸漁工雇用人數每年已高達三萬人次,也衍伸許多管理問題。從最初的「海上旅館」,至近來的「岸置」、「暫置」等措施,與政府為保障本地就業機會、減少大陸漁工管理不善弊端,所欲採行的「總量管制」措施,均無法有效解決人力短缺及漁工管理的燃眉之急。為使政府、漁民能排除不必要的障礙,協力對大陸漁工進行有效管理,沈發惠國會辦公室與曹來旺國會辦公室特別就「大陸漁工安置管理政策」共同舉辦公聽會,逐一檢討現今大陸漁工安置管理措施所面臨之各項困難,並使漁民代表與政策制訂、執行機關進行直接溝通,期使主管機關能充分瞭解漁民需求,以研議或修正相關規定。
【出席人士】
主持人:立法委員沈發惠、立法委員曹來旺。
政府代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代表、台北縣政府農業局代表。
漁民代表:台北縣金山、瑞芳、萬里漁會代表共40 人。
【討論題綱】
一、大陸漁工總量管制執行現況與修正可能性。
二、大陸漁工「岸置」、「暫置」措施執行現況。
(一)目前北縣可得設置「暫置」之漁港碼頭及水域區域劃設情形與執行現況。
(二)「暫置」區域用地取得,與軟硬體建置、管理資金取得問題。
(三)漁民所需協助,暨政府可提供資源逐一比較。
三、各項管理法令修正建議。
四、其他。
【漁民訴求】
一、總量管制應以現狀為基礎。
(一)已雇用者除有缺額,不得新聘。
(二)雇用大陸漁工不應以「是否有設暫置處所」做總額管制之限制。
二、放寬得申請「暫置」區域之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