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最多資源、資訊與權責的政府,應積極整合各部會及善用學者與民間團體的力量,提供人民無論是在教育、防範、甚至是自殺未遂後的追蹤輔導等各方面,都能體驗到一個正面的社會支持體系,以有效遏止國人自殺率的攀升。
『生活困難,一家四口燒炭自殺!!』報章媒體聳動的新聞標題透露出台灣自殺問題的嚴重性。自八十六年起,『自殺』已連續八年列在國人十大死因之一,依衛生署統計室初步估計,94年約有4,000人選擇用自殺結束生命,至11月的死亡率高達每十萬有16.53人,從82年的6.25人到去年的16.53人,已是超過2.5倍的成長;不斷攀升的自殺率,已經對整個家庭與社會帶來極大影響及傷害。
在台灣的國民自殺率不斷攀升的同時,許多先進國家的自殺率在近年來已有降緩的趨勢。為什麼在同樣自殺率增加的情形下,有的國家可以及時提出防治辦法並遏止、甚至是降低自殺率的成長?洪奇昌委員表示,許多國家在自殺率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的高盛行率(每十萬有13人)之前,已發動全國性的指揮中心擬定因應政策,不僅隸屬中央政府單位,得以協調、整合相關的政府部門,並有充足的經費來結合研究評估與實務工作,使得全國衛生的工作可以每年延續並落實執行。
反觀台灣,政府在自殺防治工作的預算由原來之11億多大幅調整至5億620萬後,提撥出1億7千萬於去年10月份成立一個隸屬衛生署的自殺防治中心,委外來主導資訊管理、防治推廣、及教育宣導等事務。然而自殺防治的工作除衛生署外,需配合及協調的部會涵蓋甚廣;從衛生署、社會司、到教育部、兒童局、甚至勞委會等,都有其需要配合及負責的部分,學者及民間團體更是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洪奇昌委員表示,面對如此龐大的〝部會〞,人民需要的是個有效的最高指揮單位來運用、統籌所有團體與資源,以改善台灣目前高自殺盛行率的現象。
人民的自殺行為雖屬精神衛生之問題,但因其防範教育、發生原因、通報流程、及追蹤治療…等程序所涵括的層面卻是最廣,需要政府以更積極與有魄力的態度面對與處理。台灣目前心理精神衛生工作還在剛起步的階段,全民需從基礎的心理建設開始做起,配合政府提供的有效資源與政策,共同推動自殺防治的工作,以執行整體性的防治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