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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船員手冊發放標準與漁船用油價相關問題 公聽會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3/02/21

『漁船船員手冊發放標準與漁船用油價相關問題』

公聽會會議記錄

一、主辦單位:立法委員羅世雄高雄服務處

二、時間:92年2月21日 星期五 上午九點半

三、會議地點:高雄市漁民服務協會展示館(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二路116號2樓)

四、主持人:立法委員羅世雄、高雄市議會議員陳漢昇、漁民服務協會理事長郭來長

五、邀請來賓:

經濟部國營會第三組第一科科長邱萬金

能源會第二組石油科科長陳茂陽

農委會漁業署遠洋開發中心主任孫志鵬

漁船及船員科科長王正芳

高雄市政府港務局三科科長 陳啟芳

高雄區漁會理事長張晉吾 小港區漁會理事長楊景富

中國石油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副執行長 林勝比

台塑石油公司高級專員陳和奇 主辦汪德龍

高雄市漁民服務協會理事長郭來長

高雄市近海漁船曳網協會理事長郭石福

高雄市小型漁船業者協會理事長楊鴻明

高雄市漁筏協會理事長楊尚峰

高雄市動力小船漁民發展協會理事長黃哲三

旗津區各里里長與漁民代表

六、會議內容:

第一部份 漁船船員手冊問題

1.羅世雄委員:(1)針對台灣沿近海漁業就業人口逐漸老化,許多一輩子在打魚的人因年老力衰,難以再跟大海搏鬥,就將漁具、筏交給下一代經營,然而,卻因漁船船員手冊及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核發作業要點規定需要上船滿一年始可領發,如此將使老漁民資格不符無法換證,漁民保險也跟著終止,嚴重剝奪老漁民的福利與權益。這些問題都值得各界共同討論與深思。

2.王正芳科長:(1)漁業署已經放寬漁船船員手冊核發作業要點的審查資格,漁民

不一定要出海作業,只要有受僱事實即可。

(2)漁船船員手冊的管理須配合國際IMO簽訂的組織規範。

(3)造成老漁民權益受損的主因是漁船船員手冊與漁會會員資格被綁在一起,可考慮脫勾處理。

(4)全世界每年發生漁業公安事件有2400件,24000人傷亡,其中有百分之八十是20頓12公尺以下漁船,因此,基於安全考量,實有必要加強人員的管理與訓練。

3.郭來長理事長:(1)舊制是每六年換發船員手冊一次,新制卻縮短為五年並且規定

要出海作業一年,站在照顧老漁民的立場實在說不過去。

(2)對於假漁民投保漁保五年可省十幾萬以上的問題,政府未能徹底解決,反而製造真漁民的困擾,讓真正從事漁業工作的漁民保險權益受損,且讓他們可能被迫提早退休,嚴重影響其權益。

4.孫志鵬主任:(1)需要做兩天的訓練是針對安全考量,例如,逃生設備與無線電的

使用,救生法的訓練等,同時,希望訓練能量能達到每週170

人次。

5.會議結論:(1)關於漁船船員手冊發放標準應比照護照延長為十年,以減少漁民的

困擾。

(2)漁訓中心的課程應針對新舊不同的漁民設計不同的課程標準與內

容。並統計滿十五或二十年的老漁民人數決定優先用專案方式訓

練。

(3)內政部已將台灣省基層漁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要點相關業務移交

給漁業署,對其中第三條第一款甲類會員第一項與第三項應研究脫

勾處理並改以實際證明文件為主,讓船員手冊更專業且符合國際規

範,同時也保障於近海作業的漁民基本權益。

第二部分 漁船用油油價問題:

1.羅世雄委員:(1)對於漁船用油油價過高問題,雖然世界各國漁船用油價格不儘相同,但台灣漁船用油油價卻比一般先進國家高,加上農委會將自九十二年九月一日起將取消漁船用油補助後,中國石油公司所提供的漁船用油油價將比東亞地區鄰國高出許多,如此將嚴重影響台灣漁業競爭力與漁業發展。

2.郭來長理事長:(1)漁業署若取消漁船用油補助將嚴重影響漁民權益。

(2)建議旗津漁港增設台塑加油站。

3.林勝比副執行長:92年1月10日立法院決議漁船用油應比照國際油價取平均值。

中油公司於2月8日即立刻實施該項措施。

4.會議結論:(1)對於石油管理法第35條第二項、航業法第二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3項等規定購買汽油需繳一定金額給石油基金及土壤污染防治費用,然而,對於國內漁船用油應比照國際商船加油優惠規定免繳,讓漁業能提昇競爭力,與東南亞鄰國競爭。

(2)鑑於中油的獨佔,應取消漁船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中第十二條對油駁船的限制,讓多家油商能加入公平競爭,以提升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