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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村里長之法定地位問題」公聽會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3/07/25

「基層村里長之法定地位問題」公聽會

一、時 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地 點:立法委員羅世雄服務處(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391號)

三、出席人員:由立法委員高雄服務處主辦,邀請來賓除地方里長,已全部出席,宣布開會。

四、討論事項:

(1)村里長在我國地方自治體系的地位。

(2)涉及有關村里長的各個法律之間,是否有所矛盾?

(3)目前狀況下,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負擔中央修法所增加的經費?

(4)法律應該如何整合,才能有效規範村里長之權利與義務?

五、發言紀錄:

1. 鼓山區歐記扶里長主席發言:里長應得的福利,本來即應該受到重視,不應等到選舉快到了才來關心。

2. 本文里洪登賀里長發言:有關於村里長退職金的問題,請求民政

局關心里長申請退職金的問題。

3. 寶珠里林鳳山里長發言:希望以後經由正常程序明令規定,大家

遵照依法辦理,不能再選舉過後,中央

忽然來文將所有補助、退職….等里長

福利都加以刪除。

4. 光化里陳紹冠里長發言:首先我們要真心感謝羅立委關心我們,

而不是到選舉才再關心我們,漠視里長

尊嚴,我們有基層民意為實力,所以為

勝選考量請不要忽視我們里長的福利。

5. 力行里李水池里長發言:里長是為民服務第一線,隨傳隨到其中

辛苦並不為人所知,中央有任何法規改

變,希望地方民政事先告知,里長可選

擇參選與否,相關福利希望中央賦予地

方自治編預算。

6. 鼎西里朱朝興里長發言:希望取消里幹事廢除鄰長薪資來提昇里

長的薪水,可提高里長素質。

7. 鼎力里沈巽榮里長發言:希望中央將里長定位明確化,不要游離

於法規的撲朔地帶讓里長不知何去何

從。

8. 達明理周憲雄里長發言:警告朱朝興里長的發言失控,有欠妥當

廢除鄰長言論會引來更多糾紛。

9. 義守大學李樑監教授發言:里長是為地方政策及執行及地方需求

協助地方工程,治安偵防整合召開里民

大會,24小時為民服務,但是只有里長

之權利義務沒有明確規定,事實里長不

是公職人員里長是協助工務門執行政

府工作事項,若地方民政有資金是不

是,在選舉法明確規定沒有額外補助費

用等,但可以基於需要針對地方里長額

外補助福利等費用。

八、結論:

1.林錦池科長結論:里長地位非常重要,中央公文到最後終止點,在村里辦公室是民眾視窗,本來有提議村里長要廢止改設社區總體營造由社區里幹事取代,但因村里長很重要如同小行政院,此案送呈行政院但高階表示,村里長重要性不宜廢除,里長之地位是極為重要,故今天開會里長們寶貴意見將會帶回去討論將會呈報內政部,作為以後立法依據。

2.羅立委結論:將請內政部各官員開會討論村里長法定地位之議題,並於九月份立法院開議之前,送請立法院列為優先審查之法案加以審查並立法。使各村里長確定法定地位,以及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