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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埕區慈愛里鹽北段202號地上物遷離 協調會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3/14

鹽埕區慈愛里鹽北段202號地上物遷離協調會會議記錄

主辦單位:羅世雄委員國會辦公室

地 點:鹽埕區文武聖殿會議室(鹽埕區富野路170號)

時 間:九十六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三)下午七點

主 持 人:立法委員 羅世雄

記 錄:助理 陳榮吉

參加人員:

鐵路局高雄工務段 趙段長俊茂

鐵路局高雄工務段 產業股 陳主任福華

鐵路局高雄工務段 產業股 邱工務員增鄉

慈愛里 陳里長朝見

江西里 鄭里長錫國

新豐里 蘇里長金發

陸橋里 許里長水永

慈愛里、江西里、新豐里及陸橋里里民

綜合發言及討論(略)

會議結論:一、鐵路局是依行政院核定之<國有眷舍房地加強處理方案> 收回土地。搬遷費核發與否,端視住戶可否於三月底前騰空遷出及住戶本身是否為鐵路局退休員工抑或是其房舍原是鐵路局員工宿舍而定。至於搬遷補償計算標準,則以民國60年鐵路局測量隊量測面積為據。

二、佔建戶若能提出民國34年以前相關之居住證明(譬如水費、電費、戶籍或納稅證明等),將再研擬可否比照國有財產局模式承購所佔建土地。然搬遷費問題,委員將偕同住戶繼續爭取,看是否能比照唐榮案例核發。

三、住戶若有意願購買,須先遷出,俟鐵路局報廢等理後上網公告標租標售,住戶再前往標下即可。

四、慈愛里火災問題,可會同消防局鑑識組前往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