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漁港漁船加油站之漁船油核配及加油業務 協調會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3/23
前鎮漁港漁船加油站之漁船油核配及加油業務協調會會議記錄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羅世雄國會辦公室
開會時間: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下午兩點 (星期五)
開會地點:高雄區漁會(高雄市前鎮區漁港東2路3號)
主 持 人:立法委員 羅世雄
記 錄:助理 陳榮吉
參加人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鍾副研究員佩真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 施技正俊毅
行政院海洋巡防署 曾隊長國庭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楊科長文賢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林處長哲然
陳經理松雄
高雄區漁會 黃理事長一成
顏總幹事聰明
高雄市漁民服務協會 陳理事長國福
郭總幹事來長
高雄市鮪魚工會 王理事長順隆
高雄市魷魚工會 張總幹事叔賓
綜合發言及討論(略)
會議結論:一、漁業署原則上同意高雄區漁會可以承辦前鎮漁港加油 站業務,但中油仍堅持需公開招標。另高雄區漁會可考慮向市府或港務局承租碼頭土地來經營加油站業務,但須向漁業署提出申請。
二、中油承諾在漁獲旺季將提供24小時服務。至於油舶船,漁業署同意先行觀察一段時間,再向經濟部建議廢除油品染色規定。若染色規定可以廢除,中油同意可直接對漁船進行以油舶船加油動作。
三、關於3海浬依地域開罰事宜,委員與海洋局皆認為有違漁業法船籍主義精神。就此,漁業署允諾原先公告4月1日實施部份將暫緩施行。漁業署將於下周再次召集各縣市漁業主管單位共同商議,並統一裁罰標準。然施行前會對漁民進行宣導並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