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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延繩釣漁船裝設VMS系統第二次 協調會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6/29

高市延繩釣漁船裝設VMS系統第二次協調會會議記錄

主辦單位:羅世雄委員國會辦公室

地 點:高雄區漁會旗津辦事處二樓會議室

時 間: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午10:00(星期五)

主 持 人:立法委員 羅世雄

記 錄:助理 陳榮吉

參加人員: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 葉科長進雄

吳簡任技正信長

曾技佐明義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楊科長文賢

高雄區漁會 黃理事長一成

顏代總幹事聰明

吳常務監事榮章

蔡監事明號

陳代課長進旺

楊股長連丁

陳代表有福

高雄市漁民服務協會 郭代表石福

延繩釣船主共計15名

綜合發言及討論(略)

會議結論:一、只要未捕撈鮪魚就可不裝設VMS,也不須造名冊。若一旦遭查獲有捕撈鮪魚事實,當受處罰。至於欲裝設VMS之相關費用補助問題,會作一建議案。

二、大陸漁工境內作業問題,事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法律層面,現無解套可能。另已遭取締漁民,宜積極面對。

三、漁業署目前亦有相關受訓計畫,可協助漁民朋友及早取得船長及輪機長執照。至於輪機長受訓資格,無經驗者亦可參與受訓,但僅能取得結業證書。待日後具備一定時限之操作經驗,當能換發執照。

四、依現行規定,漁船幹部仍須體檢。至於普通船員,只要切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