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津區住戶遷建補償暨國有土地租用 協調會
刊載者:羅世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7/09/14
旗津區住戶遷建補償暨國有土地租用協調會會議記錄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羅世雄國會辦公室
開會時間:九十六年九月十四日 下午2:00(星期五)
開會地點:高雄市旗津區民眾服務社(旗津區海岸路24號)
主 持 人:立法委員 羅世雄
記 錄:助理 陳榮吉
參加人員:
國有財產局南區辦事處 陳專員秀禎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南部地區管理處 扶科長誌謙
陳聘員慧珍
海軍左支部 許少校育肇
何雇員賢仁
陳雇員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王科長啟川
住戶25名
綜合發言及討論(略)
會議結論:
一、本國會辦公室將力爭修訂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將攸關海岸地不得使用或開發之條文,增列原政府已安置居民除外。
二、請住戶提供配住文件及其他可資證明資料,由海軍左營部後勤支援指揮部呈轉權責單位審認。另使用補償金之收取,國有財產局應自95年4月17日(即海軍移交給國有財產局日期)起算。倘國有財產局不服,得經由訴願或行政訴訟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