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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因應遊說法」座談會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8/08/05

「民間團體因應遊說法」座談會

遊說法於去年8月通過,將於今年8月8日實施。由於本法將規範個人、團體的自行遊說行為,以及公關業者、專技人員的受託遊說行為,亦即日後所有的遊說行為均採事前申請、事後申報財務的規定,對於沒有申請的遊說行為,被遊說者得拒絕或補行登記,否則將有行政罰。由於立法委員屬於本法所規範的被遊說對象,此法一上路勢必衝擊民間團體為法案、政策與議題所進行的種種國會遊說的工作。為使民間團體的伙伴因應遊說法所帶來的變革,淑英國會辦公室將於8月7日舉辦「民間團體因應遊說法座談會」,邀請各位伙伴一同來參與!

1.時間:2008年8月7日(星期四)下午2:00-4:00

2.地點: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