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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過勞與病人安全」公聽會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11/11/11

黃淑英委員國會辦公室

「醫師過勞與病人安全」公聽會

醫師工時過長及過勞問題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然由於醫師倫理等各種因素,醫師(包括實習醫師)卻被排除在勞基法的保護範圍。今(2011)年4月成大實習醫師猝死案件引發各界關注,更凸顯改善醫師過勞問題已刻不容緩。

睡眠不足對於工作表現有極大負面影響,更會使人容易暴露於意外傷害的危險當中。而醫師長期累積的疲勞,除了對自身的健康造成危害之外,更可能會因為錯誤診斷造成對病人的傷害。國內外已有許多研究指出,其實連續工作超過24小時的醫師其反應能力跟酒醉差不多;連續工作18小時以上的ICU住院醫師,發生嚴重誤診的機率更是一般住院醫師的5倍!

醫師過勞的問題跟病人安全息息相關,但卻從未被給予足夠的重視。為落實對於醫師及病人基本保障,黃淑英委員召開此次公聽會,針對醫師工時限制可行性進行討論,希冀廣納各界意見,以提供醫師及病人更完善的保障。竭誠邀請您在百忙當中抽空參與公聽會的討論,針對此議題提供您寶貴的意見。

黃淑英委員國會辦公室敬邀

時間:2011年11月11日(五)10:00 -12:00

地點:立法院紅樓301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公聽會預定流程:

時間 公聽會內容 主講人

09:30-10:00 報到

10:00-10:10 主持人致詞 立法委員 黃淑英

10:10-12:00 提綱討論:

1. 實習醫事人員是否應納入勞基法?

2. 醫師是否應納入勞基法?

3. 如果不納入勞基法,其工時應如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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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識結論:

1. 住院醫師及實習醫學生應納入勞基法,其工時規範應將科別納入考慮。主治醫師部分則另行討論。

2. 衛生署、教育部及勞委會應研議實習醫生勞動條件保障規範,包括工時、保險及實習內容等。教育部於一個月內(100年12月14日之前)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實習醫師的實習規範,並應邀集學生代表參加。

3. 衛生署及勞委會應善用其他工具,如醫院評鑑、健保特約制度及勞動檢查等,保障醫療服務勞動者之權益。

(完整會議記錄請參考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