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6/04/27
淑英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原優生保健法),修正內容主要有以下兩項原則:
A.尊重女性自願中止懷孕的選擇權。
B.設立生育風險補償基金。
需要完整修正條文內容,歡迎與淑英辦公室聯絡。
該條文修正草案已通過程序委員會排入院會議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