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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6/04/27

淑英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原優生保健法),修正內容主要有以下兩項原則:

A.尊重女性自願中止懷孕的選擇權。

B.設立生育風險補償基金。

需要完整修正條文內容,歡迎與淑英辦公室聯絡。

該條文修正草案已通過程序委員會排入院會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