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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資產投資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草案 刊載者:余政道委員 刊載日期:2008/05/09

「國家外匯資產投資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提案說明:

目前全球化帶來包括資金、人才、貨物、資訊、知識的流動,匯集成一個新的世界平台,目前的政府機構若不能積極應變,是無法因應全球化世界的劇烈變動,將會失去競爭優勢。

我國商業一向以大量貿易出口為主要的型態,又新型的商業思維正逐漸成形,使得我國正面臨一個新型態的商業浪潮來襲,必須審慎因應。1996年「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發表「知識經濟報告」(Knowledge-Based Economy Report),認為以知識為核心的「新經濟」將改變全球經濟發展的型態。因此,在世界劇烈變動的當下,必須建立我國成為樞紐,無論在資金流、人才流、物流、資訊流、知識流皆能在台灣匯聚,成為「全球城市」(Global City),與世界接軌。

1981年新加坡政府成立GIC(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2005年7月韓國政府成立KIC(Korea Investment Corporation),其目的皆是利用該國龐大鉅額的外匯存底,藉由此一機制的設立,不僅提升外匯管理的收益,更培養本國金融人才,更可作為國力的延伸。我國外匯儲備目前為世界第五,金額已在2800億美金以上,必須更為妥善有效率的規劃利用,以其成為世界的金融樞紐。

另外,在去(2007)年的次級房貸風暴之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各國積極籌設「國家主權基金」,所謂的「國家主權基金」,是由國家以外匯成立的投資基金,其資金來源主要為外匯儲備盈餘、自然資源出口盈餘和國際援助基金等。過去,政府對外匯存底的應用,大抵以穩定幣值與固定殖利為主。但主權財富基金則不同於這些傳統的運作模式,是採取一種全新的專業化、市場化的積極投資策略,一方面希冀帶來更大的利益,一方面則發揮經濟的戰略目的。前者如新加坡的淡馬錫控股,以營利為目的;後者則多數為天然資源缺乏的國家,透過併購確保石油等能源、原物料的供應無虞。目前全世界約有22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主權財富基金,美國這波次級房貸風暴,多家歐美大型銀行被迫打消大額呆帳,導致資產減損。而此時在亞洲和中東國家卻因外匯存底不斷膨脹,不知如何消化,而由政府主導,成立金額龐大的主權基金公司,以尋求較佳的投資標的。一方有資金供給,一方有資金需求,一拍即合。這段期間,已有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投資花旗銀行75億美元,新加坡政府投資瑞士銀行7.2億美元,以及中國投資摩根士丹利。

目前我國外匯調節與管理的主管機關是中央銀行,央行依據「中央銀行法」及「管理外匯條例」對於我國之外匯儲備加以調節管理,也獲得外界的肯定;不過因為中央銀行的組織及人員任用,皆有其限制,以致於無法將金融外匯操作知識經驗有效的傳承,亦無法有效提昇我國金融投資環境整體的能力,因此更需要藉由一個機制,不僅提昇我國投資能力的可見度,並且培養更多的金融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