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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 刊載者:孫大千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19

本院孫大千委員等23人,為增加國人財產運用效率,減輕被繼承人於繼承遺產時之干擾,保持代際間資產移轉彈性,並減少行政機關稽核之成本,特提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八條修正草案」,修訂「遺產稅免稅額提高至一千六百萬元」。是否有當,請 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