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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第33條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孫大千委員 刊載日期:2008/07/08

/法 律 修 正 案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 日提出

【案由】

本院孫大千委員等 人,為完善對納稅人稅務資料之保護,並擴大對於納稅人稅務資料保護之範圍。爰此,本席等特提出「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三條」修正草案,明確規範政府機關或人員不得將因業務執掌需要,經財政部核定所取得之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租稅資訊,另作其他目的使用。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