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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孫大千委員 刊載日期:2008/06/27

法 律 修 正 案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 日提出

【案由】

本院孫大千委員等 人,鑒於我國國籍船舶數量逐年下降、本國海運業日益式微,連帶影響岸基產業之經營與就業,並使海運相關周邊產業難以發展,現行海運產業相關政策及法令實有調整檢討之必要。衡究全球海運大國為獎勵海運業投資,近十年起紛採噸位稅(Tonnage Tax)制度作為政策誘因;我國鄰國韓國已於兩年前採此稅制,歐盟更於去年於各會員國全面實施該稅制。凡此,恐將對我國國籍船隊出走現象及本國海運業與相關產業發展帶來更嚴峻之衝擊及考驗。為因應此國際趨勢變化,如何在確保我國國際船舶現有登記數不再下降之基礎上,及時扭轉現有劣勢,進一步提升我國國籍船舶之國際競爭力,達成吸引海運業至我國投資之效應,進而帶動岸基產業及海運相關周邊產業之發展,實屬刻不容緩亟待解決之課題。據此,特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爰修正第二十五條且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一,引進噸位稅制度,明定凡符合特定資格之海運事業,得就現行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方式或噸位稅制兩者擇一適用,並責成財政部應立即與交通部等相關機關進行會商,於本修正條文公布施行日起六個月內,針對噸位稅制之適用資格、適用範圍、適用期間、稅率計算基準等相關事項訂定法規命令。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