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孫大千委員 刊載日期:2008/05/23

/法 律 修 正 案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 日提出

【案由】

本院委員孫大千等 人,為使政府能有效進用專業經營人才擔任公股代表,以提升公股股權之經營績效,增進政府財務效能。據此,特提出「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修正草案」。是否有當,請 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