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法草案
刊載者:孫大千委員
刊載日期:2008/04/08
法 律 制 定 案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提出
【案由】
本院孫大千委員等 32人,鑒於司法獨立奠基於司法官法制之完善建置,惟衡究我國現行法制針對法官及檢察官,就其定位與一般公務員作尚欠明確區別,且法官及檢察官相關規範係散見於法院組織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司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服務法、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懲戒法、公務人員撫卹法等法規,未能將司法官身份保障、監督及人事制度作全盤體系化統一規範,不僅不利於優質司法體制之長遠發展及規劃,亦恐難杜絕政治介入司法之疑慮隱憂。據此,為完善建置司法官法制,特提出「司法官法草案」。是否有當,請 公決。
提案人:孫 大 千
連署人:謝國樑、林正二、鄭金玲、林德福、翁重鈞、廖婉汝、費鴻泰、潘維剛、盧秀燕、高金素梅、黃昭順、黃志雄、羅淑蕾、廖國棟、林建榮、劉盛良、蔣孝嚴、楊仁福、鄭麗文、林郁方、林明溱、陳根德、徐少萍、林鴻池、張碩文、趙麗雲、徐中雄、陳瑩、黃義交、鄭汝芬、吳志揚。
